2021年廣東廣州海珠區南洲街招聘雇員5人公告
2021年海珠區南洲街公開招聘雇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崗位一:雇員2名,主要從事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輔助工作。
崗位二:雇員3名,主要從事行政執法輔助工作或綜合治理輔助工作。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崗位一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工作安排,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勞精神,能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務;
5、具有一定的書面文字、語言表達能力,熟悉基本辦公軟件操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有團隊精神;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持有B牌駕駛證并有駕駛經驗者,或有街道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7、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持有本市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二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工作安排,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合作精神,有一定溝通能力,能適應較長時間戶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務;
5、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持有B牌駕駛證并有駕駛經驗者,或有街道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持有本市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以招考單位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3、報名要求:報考者按要求將相關材料壓縮文件包,發至指定郵箱:gzhznzjd@163.com進行報名,郵件主題:應聘南洲街雇員-姓名,附件:上傳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壓縮包具體如下:
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計劃生育證明(含未婚人員)、學歷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電子版,填寫《南洲街公開招聘雇員報名表》(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查驗報考人員的相關資格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知參加筆試,筆試當天帶齊相關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查驗,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考察、錄用、試用全過程,發現影響錄用有關問題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以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為主。筆試合格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考人數和擬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如不足1:5的,筆試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街道成立面試小組,對面試人員的崗位匹配性、分析判斷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五)政審和體檢
按招聘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1:1的比例組織政審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政審期間擬錄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政審、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的,本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次遞補(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六)考核錄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本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視實際需要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街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考生需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粵康碼”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見附件2)參加筆試和面試。屬于須做核酸檢測范圍的考生,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述材料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2、以下三類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一是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二是從香港、臺灣及境外來(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屬地防疫措施的人員;三是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縣(區)來(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屬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員。
3、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一是考前健康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人員;二是14天內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無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來(返)穗人員;三是完成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居家隔離,但解除隔離未滿7天的人員。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也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進入考場前須實行進門測溫,查驗“粵康碼”,對“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度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89888020
南洲街道辦事處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