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中山市東區街道宣傳文化服務中心(檔案館)是隸屬于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共1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本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港澳人員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6.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7.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0日,45周歲以下即1975年9月20日后出生。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法、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中山五路63號東區街道辦事處504-1室。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攜帶如下資料:
(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需有彩色電子照片,本人簽名);
(2)居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5)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報考人員應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報名材料,委托報名的,除需提交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交委托書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三)準考證發放: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原件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報考地點(東區街道辦事處五樓504-1室)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憑委托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領取。凡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作為參加考試、體檢等環節的重要憑證,考生須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文字能力測試,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9:00-11:00。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網站上公布。
2.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網站上公布。
(4)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體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考核。考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因考核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考核資格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政務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試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如因疫情變化需升級調整防控措施的,按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請考生主動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主動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3.經確認不符合招聘條件、崗位資格條件的;
4.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5.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者;
6.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附件5)執行;
(四)本次考試的解釋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負責。
咨詢電話:0760-88332536(吳小姐),0760-89885960(陳先生)。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訴電話:0760-88160966(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紀檢監察辦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2021年9月6日
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