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二師總工會招聘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二師總工會關于招聘1名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工會系統改革創新的要求,深入推進集體協商工作開展,著力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提升工會工作者隊伍素質,根據兵團總工會《關于加強兵團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的通知》(新兵工傳〔2021〕39號)文件要求,經研究,十二師總工會擬聘用1名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聘用條件
(一)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嚴謹,辦事公道,熱心服務職工群眾,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善于、敢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二)掌握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熟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制度,以及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專業知識。
(三)熟悉集體協商工作,具備一定的集體協商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法律、人力資源相關專業、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
(五)身體健康,初次聘用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二、職責任務
(一)積極宣傳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和工資集體協商相關專業知識,推進企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二)依法指導或作為職工方的協商代表直接參與基層工會同企業方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負責工資集體協商中涉及到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解釋,幫助協調企業在工資集體協商中產生的矛盾,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維護勞動關系穩定;
(三)指導和幫助基層工會搜集與集體協商相關的企業經營生產情況、資料、數據和信息,嚴格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與協商有關的事項。協助基層工會提出協商要約、擬定協商方案、研究協商策略、確定協商內容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等;
(四)接受本級及上級總工會的監督管理,定期匯報工作情況,對集體協商實踐經驗進行總結和研究,積極參加本級及上級總工會組織的有關工資集體協商活動。
三、聘用管理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實行聘任制,日常管理工作由十二師總工會負責。具體內容參照《兵團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工資參照工會社會化工作者的標準執行。
(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經年度考核合格后(考核具體內容參照《兵團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執行),發放績效考核獎,具體獎金標準由十二師總工會參照其他聘用制職工全年收入總額結合實際確定。
五、聘用程序
(一)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報名(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資格審查,經面試(主要是工會有關業務工作)后,擇優錄用。
(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六、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9月10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報名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常州街189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總工會(檔案館402)辦公室 聯系人:周雪聯系方式:0991-5261410(電子郵箱:1660875138@qq.com)
(三)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推薦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具有法律、人力資源相關專業、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工作證明;
(5)提供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
(四)資格審查
1、面試前資格審查按照選聘條件進行,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學歷、年齡、身份、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聘用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面試
具體時間待定。(待資格審查后電話通知合格考生)面試內容為工會有關業務工作,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專業能力。
七、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監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招聘紀律的,可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電話:0991-3755732。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和其他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聯 系 人:十二師總工會 周雪
聯系方式:0991-5261410,13309911127,18709055613
附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推薦表》
十二師總工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