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長春中醫藥大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4號)
2021年長春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4號)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文件精神,根據《長春中醫藥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長春中醫藥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西醫結合學院、附屬第三臨床醫院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招聘中西醫結合學院、附屬第三臨床醫院專業技術人才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長春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間出生)。
6.具有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臨床工作經歷。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長春中醫藥大學受理,采取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9月20日上午9:00至22日下午16:00。報名郵箱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1年長春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發送本人電子版有效身份證、本碩博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需求的材料掃描件及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藍底)免冠照片。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博連讀者需提供碩博連讀證明或學信網學歷認證證明。
2.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報名表備注要求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長春中醫藥大學中西醫結合學院、附屬第三臨床醫院專業人才+考生姓名”。報名人員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學校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學校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校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復審工作:面試前,由學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考試工作: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形式待報名結束后由學校另行通知;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本次招聘崗位設最低分數控制線65分。考試成績在長春中醫藥大學網站進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我單位將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我單位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及報名時間、方式由我單位確定,請考生及時關注我單位網站信息。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不采取遞補方式選聘。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中醫藥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不采取遞補方式選聘;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三)學校將綜合擬聘人員工作業績和科研成果,兌現相應待遇及專業技術職稱。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中醫藥大學(https://www.ccucm.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學校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
主管部門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0431-88905321
學校報名電話:0431-86172401
學校紀委電話:0431-86172525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長春中醫藥大學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2021長春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xlsx
附件2:2021年長春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