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韶州中學招聘工勤人員公告
韶州中學招聘工勤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州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辦公室、教學處、總務處工勤人員各1名,共3名。
二、招聘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沒有參加任何邪教組織。
2.具有??萍耙陨蠈W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女性優先。
3.身心健康(提供近期醫學體檢證明)。
4.熟悉排版和文印業務,具備良好的電腦操作基礎、能熟練操作EXCEL、WORD等辦公系統,能勝任崗位工作,有文印工作經驗者優先。
5.服從學校管理,嚴守保密紀律。
6.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三、招聘辦法
1.線上報名,時間:2021年9月15日—17日。
2.報名辦法: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掃描件各1份,電子報名表(詳見附件1)等打包發送至郵箱:sgsszzxbgs@163.com;聯系電話:0751-8868608。
3.考核方式:采用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擇優錄用,時間另行通知。
4.防疫要求:詳見《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2)
四、聘用及待遇
根據綜合成績,確定最終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待遇面議。
韶州中學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報 名 表
姓 名 |
性 別 |
是否黨 (團)員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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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 業 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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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原工作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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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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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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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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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 及主要社 會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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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材料 |
1.身份證復印件;2.學歷證明復印件;3.戶口本復印件。 |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安全,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類管理
(一)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二)不得參加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下同)其他地區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1.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7天內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的考生;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離考場考試再檢測核酸;
4.發生本地疫情時,封閉區、封控區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由現場指揮部組織評估,出具放行條,實現專人專車閉環接轉。
二、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須提前14天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二)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3.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4.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5.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6.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備查。
三、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生防疫人員研判認為可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否則,由衛生防疫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填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3)。
考生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及時發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3:
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