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東莞市長安鎮招考聘員公告
東莞市長安鎮2021年公開招考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鎮部分機關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含10月1日)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長安鎮鎮屬行政事業單位聘員以上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每位報考者需填寫《長安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同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及資格審查提交的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
(6)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7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長安鎮人民政府八樓816室(黨建工作辦)。
(四)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本人于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長安鎮人民政府八樓816室(黨建工作辦)領取,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未按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一)筆試
所有崗位設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需達到3:1或以上才能開考,若未達到3:1比例,可根據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裁減招錄人數或取消招考崗位。受招考計劃而取消的崗位,其報考人員可參與崗位調劑,重新選擇滿足條件的崗位報考。考試當天,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1)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考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評委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招錄人選,在長安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招錄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長安鎮機關事業單位聘員薪酬管理試行辦法》標準執行。
八、有關問題說明
報考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長安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辦理錄用手續的時候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
咨詢電話:85533913—814、817
東莞市長安鎮黨建工作辦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長安鎮2021年公開招考聘員崗位表(普通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