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宣化區選聘醫技人員4人公告
張家口市宣化區關于選聘醫技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衛健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水平,滿足部分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選聘醫技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選聘崗位及數量
宣化區衛健系統選聘醫技人員4名。選聘單位的崗位、數量和條件詳見《張家口市宣化區2021年選聘醫技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選聘方式及程序
擬采取報名選聘的方式,按照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選聘對象及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4、年齡18周歲—45周歲(1985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出生)。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出生);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職稱條件;
6、招聘工作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1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1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7、下列人員不在選聘范圍:
①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③現役軍人;
④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⑤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⑥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⑦未經原單位同意或行業有規定不得應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按照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選聘理由
引進急需、緊缺崗位人才。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張家口市宣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的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地址:張家口市宣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
(三)資格審查
按照選聘崗位報名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提供學位證)、報到證(派遣證)、醫學執業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已與現工作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統一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與崗位匹配度。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結果。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和考核由宣化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成績出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在宣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考核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專業特長等情況,同時調閱擬聘人員干部人事檔案,進行資格復審,對考核、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如體檢、考核出現放棄、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張家口市宣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與擬聘人員簽訂三方協議。編制解決后需在聘用單位工作五年方可流動,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編制、聘用、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未盡事宜
本方案由張家口市宣化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張家口市宣化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張家口市宣化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