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瀘州市納溪區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2人公告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納溪區2021年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公告
(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事業單位擬引進急需緊缺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須知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日程,調整情況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將提前由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約定時間登錄相關公告網站查閱考試動態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崗位條件的人員(納溪區在編在崗教師除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三)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資格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四)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至2021年9月28日,如“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應當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資格審查合格后隨即發放《面試通知書》。
3.報名地點: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人事師培股,地址:納溪區政府大院內,聯系電話:0830-4294906,0830-4280685。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份)。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2)《納溪區2021年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份。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入場,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與考核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體檢人選,最后根據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體檢標準執行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區人社局與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共同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12407)。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報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相關安排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請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準備。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流程見附件)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進入資格審查現場的考生自行準備好所需證件和材料、“健康碼”、防疫物品(一次性醫用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和雨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資格審查現場的,須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考生入場時,請佩戴好規定自備的口罩,主動出示身份證和資格審查當天的本人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資格審查現場。
(四)為避免影響資格審查工作,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應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資格審查當天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證明。
(五)考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資格審查現場、參加資格審查全程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六)參加資格審查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現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審查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不得在資格審查現場逗留、聚集。考生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帶至臨時觀測點進行個案預判后按規定妥善處置。
(七)考生在資格審查現場應注意個人衛生習慣,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或手肘遮擋口鼻,使用過的口罩等防護用品必須投入指定的廢棄口罩垃圾桶。
(八)考生在進入資格審查現場前應簽署《納溪區2021年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資格審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急需緊缺人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通過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后,已作為受聘人選而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三)本次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在我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在條款中予以明確),并遵守納溪區對服務期的其他規定。
(四)無人報考的崗位,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公告取消。本公告由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30-4294906,考務咨詢電話:0830-4212407。
(五)本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將隨時在公布,請各位報考人員注意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