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韶關南雄市審計服務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南雄市審計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補充我市審計服務中心人員隊伍力量,經市委編委批準,面向韶關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39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選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南雄市審計服務中心為南雄市審計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選聘對象和薪酬待遇
選聘對象為韶關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標準核定工資待遇。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或未按規定接受處理的;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近5年受到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參加2018年至今南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存在違約行為的,參加2014年至今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及2020年廣東省面向社會應屆生公開招聘的違約人員或服務期未滿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初核階段、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已構成違法違紀事實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選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考生須留意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8日、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
南雄市審計局辦公室,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68號2樓,咨詢電話:0751-6976886。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收委托報名。報名的考生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2、《2021年南雄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張(貼報名表使用);
4、考生承諾書、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3,須本人簽名,1份);
5、考生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編在職人員同意報考書面證明(附件4,原件)。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核由南雄市審計局負責組織實施。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選聘的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選聘對象是韶關市在職在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的考生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不如實提供報名材料的,取消報名資格。
2、南雄市在職在編人員不屬本次公開選聘對象。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根據崗位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5)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目錄的,可選擇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五)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準考證pdf版本將通過電子郵箱途徑發送至考生,請考生自行下載彩色打印。準考證作為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好。
六、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由南雄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按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說明。
考生須在準考證通知的考試報到時間前到達面試地點的候考室集中,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未按時到達候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所得分數即為考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考生在考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如同一崗位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則優先聘用少數民族考生,再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南雄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雄市審計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由審計局考察工作組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征信情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應聘考生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五)應聘考生不能按期辦理完畢個人檔案調檔、政審等手續的;
(六)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應聘考生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
(一)考生須提前14天在微信小程序“粵省事”中注冊“粵康碼”(附件6),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持“健康碼”“行程碼”綠碼、經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參加線下公開選聘活動,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考試選聘現場;
(二)考生應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省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在考前72小時內準備好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提前了解好考場入口位置,根據防疫檢測要求,考生考試當天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場大門,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證明,驗證入場。無法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試招聘現場;
(三)考生需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除在面試期間配合工作人員身份驗證時和面試時需取下口罩,須全程佩戴。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者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線下公開招聘活動。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監督及舉報電話:
中共南雄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南雄市監察委員會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電話:0751-3899326)
(四)選聘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人民政府” (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請考生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選聘公告、面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和公示信息。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 雄 市 審 計 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6:粵康碼小程序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