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倫貝爾海拉爾區定向招聘5人簡章
海拉爾區定向招聘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師資專業畢業生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海拉爾區定向招聘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師資專業畢業生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招聘名額:5名。
(二)招聘崗位:海拉爾區鎮辦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二、招聘范圍及要求
(一)招聘范圍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的海拉爾生源、海拉爾戶籍且至今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師資專業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健康、體態端正。
所有符合條件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師資班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參加考試,未按時報名和考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定向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由區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9月26-9月30日。
2.報名地點:海拉爾區黨政綜合樓東輔樓二樓,海拉爾區就業服務和人事考試中心50號窗口。
3.咨詢電話:0470-8116623。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登陸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報考人員應攜帶打印的《報名表》(一式兩份)、一寸藍底近照3張、考生檔案,戶口本、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報名。要求如實準確填寫考試報名表,不得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不報,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資格審核工作由區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區人社局和區教科局共同負責。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考試成績等相關信息請登錄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查詢。
(二)考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試卷為漢文試卷。
(三)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報考人員需認真填寫《報名表》,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低于60分的無進入體檢、考察資格。如有放棄,按總成績排名遞補(總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遞補)。
(二)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排名以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高者為準,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仍然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名次。
(三)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由區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四)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布完成后進行。由區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安排部署。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區定向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應聘者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六、錄取和選崗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錄取人員,根據考試成績情況由區定向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選崗。選崗方式為: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在提供的工作單位崗位中自主選擇。如不服從選崗規則或不進行崗位選擇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錄取資格,海拉爾區人民政府今后將不再為其提供定向招聘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一)筆試、體檢、考察和選崗工作結束后,召開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對體檢、考察合格和選定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三)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相應資格。
(五)在所有環節中,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六)在筆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節如有放棄或不合格人員時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總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區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報名資格審查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為強化報考人員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要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四)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合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六)本次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及相關網站發布。
(七)本實施方案由海拉爾區定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0-8116623(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監督舉報電話:13948096370(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海拉爾區定向招聘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
體育師資專業畢業生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