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80人公告
葫蘆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葫蘆島市公安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葫蘆島市公安局輔警工作人員,共招聘180人(男性95人、女性85人),其中市公安局各警種部門招聘149人、連山分局招聘11人、南票分局招聘20人。詳見《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政治堅定、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工作安排;
(三)有正義感,能夠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戶籍所在地為葫蘆島地區,詳見《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崗位信息表》;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計算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七)身心健康,身體勻稱,五官端正,無口吃、無重聽,頭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身體協調,無大面積瘢痕,無紋身,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給予筆試成績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2、有計算機二級證書的加2分,有計算機三級以上證書的加5分。對于取得國家承認的其他計算機專業資格證書的視情加5分。
3、有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只加一項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輔警人員輔助公安民警開展有關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市公安局、連山分局、南票分局分別結合輔警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連山分局、南票分局農村派出所除外),對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
2、招聘的輔警人員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含個人交納保險部分),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自行解決住宿。工資待遇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予以調整。
四、招聘流程
(一)發布公告
在葫蘆島市人社網發布公告,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6日)
(二)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審查通過人員獲得考試資格,后續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2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葫蘆島市公安局一樓公安信訪大廳旁。
3、報名需提交的證件材料:
(1)《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人員報名表》(附后,自行下載,報名表貼上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學信網站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個人信用報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辦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張(照片背面標準姓名)。
(7)具備考試加分條件人員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書、證件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計算。體能測評為通過性測評,成績達到合格線即可,分數不計入總成績。
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崗位信息表》19類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分別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如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共同進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對報考人員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有關文件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仰臥起坐(女)、俯臥撐(男)、縱跳摸高(附《招聘輔警體能測評達標標準》)。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果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數量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進行考察,考察材料由報考人員所在轄區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崗。首次簽訂聘用期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經考核合格者續簽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如本次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從其他崗位入圍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名次擇優調劑。
五、紀律與監督
1、資格審查貫徹招聘考試全過程,報考人員確保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生確保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體檢和不按期報到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葫蘆島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警官 咨詢電話:15242987555
葫蘆島市公安局 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