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州興海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6人公告
興海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興海縣公安局隊伍建設,緩解警力不足的問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青海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經縣政府批準,結合興海公安實際,現將興海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范圍、條件和程序
(一)聘用人數
興海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2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圍
招聘人員面向海南州戶籍,因工作特殊性質,興海縣戶籍優先。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招聘對象學歷: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公安局原自聘輔警學歷、年齡不限;
3.男性身高均為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
5.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或不良行為,家庭成員未參加過任何邪教組織及違法犯罪活動。
(三)聘用程序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政審、體檢、培訓等環節依次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
2021年9月16日
2. 報名
①報名時間:2021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②報名地點:興海縣公安局三樓政治部(看守所左側大樓)。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3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居民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審核報名。
③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 資格審查
①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②資格審查將嚴格按照報考條件進行。
4.測試
①筆試、面試科目和權重:筆試科目由縣公安局統一出題,分值各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面試科目由興海縣公安局統一出題,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為本單位自聘輔警達到報名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
②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興海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興海公安”微信公眾號通知。
5.錄取結果公示
經面試、政審、體檢合格后,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興海縣公安局將對擬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請以來電或書面形式反映。反映情況時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6.體能測試
實行淘汰制,體能測試不合格人員將被淘汰、合格人員按成績次序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具體地點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興海公安”微信公眾號通知。
7.體檢
①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②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入體檢人員按照1:1進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時刻關注《興海縣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
8. 崗前培訓
聘用環節全部結束后,興海縣公安局對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進行為期1周的崗前培訓。
二、相關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興海縣公安局政治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負責。
(二)體能測評。所有通過測試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三)開考比例。招聘職位開考比例為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招聘職位數,不再進行調劑補錄。
(四)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五)體檢、政審。體檢、政審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執行。
(六)遞補。除面試和政審環節外,其他招聘環節均可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除資格復審以外,其他招聘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聘用待遇。報考人員一經聘用,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按七級輔警發放工資待遇,繳納五險一金,所需經費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薪酬待遇按照《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管理的通知》執行。
(八)所有參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并實行回避制度。
(九)本次招聘所有事項均在“興海公安”微信公眾平臺發布,請報考考生隨時關注招聘工作進展。
咨詢電話:季警官 15897257112
馬警官 18809743345
興海縣公安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