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招聘教師6人公告
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是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適應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經校黨委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名(事業編制)。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表》),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崗位表》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5.應聘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收入的,須經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
淮安市淮安區湖心寺路18號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人事處(行政樓203室)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517-85980902。
3.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于報名前登陸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jshn.com.cn/),下載并填寫《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6)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4張;
(8)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9)其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個人證明材料。
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初審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
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表》規定開考比例倍數的崗位,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已繳費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憑證(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11:00)到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人事處(行政樓20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的聯系方式如有變化的,需及時告知報考單位,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筆試
筆試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1.筆試范圍
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報名繳費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10倍(含10倍)的崗位免筆試。
2.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1.資格復審
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報名成功人員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對擬參加面試人選資格進行復審。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其他筆試成績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
(1)須提供的基礎材料:
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①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②在職在編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③在職不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及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檔案托管證明(見附件4)。④待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檔案托管證明(見附件4)。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材料的、報名提供虛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資格復審不合格情形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擬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jshn.com.cn/)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形式:教師崗位采用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包括: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試講:試講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考生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稿進行模擬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③答辯: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試講、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總成績計算和公布: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的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jshn.com.cn/)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答辯,取答辯成績高者;下同)。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淮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rsj.huaian.gov.cn)和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網站(https://www.jshn.com.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的或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淮安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咨詢電話
應聘人員對報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需要咨詢時,可以撥打以下電話: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人事處:0517-85980902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0517-85995978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負責解釋。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