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濱海縣民政局選調工作人員3人公告
濱海縣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濱海縣民政局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詳見《濱海縣民政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崗位表》。
2.事業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詳見《濱海縣民政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崗位表》。
二、選調范圍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通過江蘇省公務員統一考試錄用,且已登記)
2.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教育、衛健系統除外)。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不怕吃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履職記錄;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符合選調范圍的工作經歷不少于2年(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或《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2021年9月23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濱海縣民政局(濱海縣港城大道419號水務大廈8樓803室)聯系電話:0515-69952630。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提供以下資料:《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以及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縣級及以上獎勵證書、參加工作以來在縣級及以上報刊發表的文章和在縣級及以上評比中獲獎的文章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3張。
(二)筆試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人選不足,則相應削減或取消本次選調計劃。
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不足1:3,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筆試、面試各占50%。
(三)考察和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確定)。綜合考察其德、能、勤、績、廉及崗位要求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調動(聘用)。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手續(擬選調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崗并完善相關調動或聘用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調動或聘用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依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反映問題影響選調的,依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公開選調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8(縣紀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
2.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信息將及時在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binhai.yancheng.gov.cn/)發布,請報名人員注意瀏覽。
3.選調后服務期不低于5年。
4.本次公開選調具體事宜由濱海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5-69952630
附件:
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