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公告
關于為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發〔2020〕2號)文件精神,結合滄縣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和用人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招聘。
二、招聘數量、崗位
本次共招聘應急處置崗工作人員2名,詳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戶籍等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26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
5、失信被執行人;
6、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9、全日制普通類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和時間
1、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嚴格實行自律機制,即對網上提交的學歷、畢業院校、戶籍、工作經歷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須與原始有效證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期限為2021年9月26日9:00至2021年9月30日17:00。審核結束時間為2021年10月1日17:00。交費結束時間為2021年10月2日17:00。
報名網址:滄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告欄招聘公告鏈接
2、報名時需準備的證件或資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戶口首頁、戶口本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
(5)國外學歷需教育部認證材料;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政府網,點擊人事招聘考試網站鏈接,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信息填寫完畢提交審核,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在網上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考生應及時關注滄縣政府網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單》,并在之后的各個環節中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視單位用人需求,經滄縣疾控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防疫應急專業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時長9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生持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參加筆試。
依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筆試合格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證件審核環節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證件審核。
(三)證件審核
證件審核時間、地點及攜帶的材料、證件、注意事項等以滄縣政府網通知為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四)面試
證件審核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考生持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單》,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考生按滄縣政府網面試通知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時間10分鐘,采取體操打分法,滿分100分,最后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公布面試成績,考生也可登錄滄縣政府網查詢。
(五)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確定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如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學歷高者、工作經歷長者優先的辦法確定排名。在此后的體檢、考察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考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七)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個人檔案等材料原件。考生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做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未通過考察或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滄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真實有效常用信息,確保無誤。本次招聘各環節相關通知事宜均在滄縣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考生應及時關注。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為確保公開、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縣紀委監委實施全程監督。
此公告由滄縣疾控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7-3059901
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2日
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條件 |
備注 |
應急處置崗 |
2 |
本科:預防醫學、公共事業管理 碩士研究生: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公共衛生 |
2021年及以前畢業,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學信網查詢認證結果為淮) |
學士學位 |
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2003年9月26日至1985年9月26日) |
限滄州市所轄滄縣、運河區、新華區、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戶籍(2021屆畢業生,研究生不限戶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