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精神,現就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面向全國范圍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9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2名。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招聘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5.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6.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計劃招聘31人,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附件《2021年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招聘。
(二)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應聘人員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辦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9月23日24:00至9月30日24:00。
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報名表、電子照片、報名所需各類材料掃描件建立壓縮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市衛生健康委報名指定郵箱zwswjwzzb@163.com〔各類材料包括:附件2報名表、個人電子簡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件)電子版或掃描件等〕。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須按照要求填報相應的報名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資格初審。由市衛生健康委按照招聘要求及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3.打印準考證。參加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準考證由市衛生健康委發至應試人員郵箱。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1.筆試。應聘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資格初審合格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公共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70%。筆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應聘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都需要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時間、地點、合格人員名單在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
資格審核表一式兩份,承諾書、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從事專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籍)證明;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面試
采取集中面試,面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須達60分,否則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招聘本科學歷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主要通過查閱應聘人員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確定擬招聘人員公示名單,在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2.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辦理招聘手續。
六、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應聘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在資格復審階段,經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統一崗位應聘者中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應聘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要求
(一)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布的招聘補充公告為準。
(二)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五)應聘人員在參加考試期間,應當自覺服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出示個人健康碼、行程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接受測溫,主動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離等工作。兩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者方可入場。報考人員必須遵守現場防疫要求,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聯系電話:0955-7065380
附件1:2021年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2:2021年中衛市醫療衛生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衛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