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張掖山丹縣事業單位招聘64人公告
2021年甘肅張掖山丹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64人,報名時間為10月8日8:30至10月12日18:00,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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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10月8日8:30至10月12日18:00)
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切實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問題,根據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省委組織部 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張人社通〔2020〕220號)等政策法規,現將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考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
一、公開招聘計劃
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4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山丹縣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簡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公開招聘對象和范圍
公開招聘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含服務期滿尚未安置的民生項目人員、“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
三、公開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報考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28周歲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安置的民生項目、“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公開招聘《崗位簡表》中不再表述。
7.具有山丹戶籍(或山丹生源)。戶口遷入山丹縣時間須為2021年9月1日之前。因婚姻關系已經領取結婚證的,一方為山丹戶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高校畢業生生源地的界定以最后一次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標準來確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5.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班子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以及有其它影響公務情形的崗位。
(三)崗位專業要求
公開招聘崗位專業條件以《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為準。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山丹縣新城區縣政府統辦1號樓527會議室,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組織進行。
(二)報名時須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報名人員填寫《山丹縣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
2.近期2吋正面免冠證件照片3張 (藍底);
3.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
5.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已簽約就業單位但又解約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就業報到證》、原協議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出具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原件和復印件1份;
7.服務期滿尚未安置的民生項目、“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須提供鄉鎮黨委或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載明該同志歷年年度考核結果)。
8.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每人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登記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提交的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對提供虛假信息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涉及違紀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三)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照《公告》規定程序參加公開招聘。
本次公開招聘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原則上要達到3:1及以上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對應減少或取消公開招聘計劃;SD202135、SD202136、SD202137、SD202138、SD202139、SD202140、SD202141、SD202142、SD202143、SD202144崗位可適當降低比例,但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不得低于2:1,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2:1的比例對應減少或取消公開招聘計劃。
(四)報名費收取
按照《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甘財稅〔2021〕1號)有關規定,報名費每人150元。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進行。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政治、經濟、哲學、歷史、法律、時政及文字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10月22日至24日,地點:山丹縣新城區縣政府統辦1號樓527會議室。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筆試工作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確定本崗位面試對象。SD202135、SD202136、SD202137、SD202138、SD202139、SD202140、SD202141、SD202142、SD202143、SD202144崗位面試對象與公開招聘計劃的比例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確定,但不得高于3:1;SD202126崗位面試對象與公開招聘計劃的比例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確定,但不得高于5:1;其他崗位面試對象與公開招聘計劃的比例為3:1。確定面試對象時,若出現末位并列人員情況,末位并列人員均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確定后,組織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各招聘崗位確定的面試對象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組織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SD202126崗位筆試成績權重為40%,面試成績權重為60%,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他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權重為60%,面試成績權重為40%,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面試工作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確定體檢對象時,若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
(1)筆試成績不同,按筆試成績排名確定末位體檢對象。
(2)筆試成績相同,通過加試(筆試)方式,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末位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確定后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體檢對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如發現他人替檢、弄虛作假、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違紀違規行為,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所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考察
體檢工作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縣公開考錄領導小組派出考察小組,采取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個別談話、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提供書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考察資格,所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公示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公開聘用的公示對象,取消公開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其他事項
1.山丹縣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配合主管部門和縣公開考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全過程接受紀委監委、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縣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筆試、面試環節,衛健、疾控、公安等部門要加強體溫監測、查驗考生健康碼、考場消毒等工作,采取相關的應急隔離措施,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4.凡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公開招聘資格,所繳納報名費不予退還。
5.在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組織實施過程中,若遇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開考錄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監督電話:山丹縣紀委監委:0936—2721158
中共山丹縣委組織部:0936—12380
山丹縣人社局: 0936—2721234
中共山丹縣委組織部
中共山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簡表.xls
附件2: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承諾及考前14天體溫自我監測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