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韶關新豐縣事業單位招聘新豐縣第一中學教師5人公告
新豐縣2021年事業單位招聘新豐縣第一中學教師公告
為解決新豐縣第一中學部分教師緊缺問題,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本科學歷及以上專業人才(可以是往屆、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符合以上條件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畢業生需提供在國(境)外取得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書且于2021年8月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需于2021年7月前取得畢業證與學位證。
二、招聘崗位
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地理:2人。詳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高中教師資格證)。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9月30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間出生),該崗位需取得相應資格條件的,依據崗位公告執行。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新豐縣在編在職公益一類財供事業單位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基本福利:
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工資福利待遇等按新豐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標準執行。
(二)其他待遇
這項待遇的享受對象是2018年1月以后畢業的符合“韶關市人才新政”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1.給予相應政策待遇。享受《韶關市引進緊缺適用人才實施意見(試行)》《韶關市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才選拔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的實施意見》《關于貫徹落實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韶關市扶持企業人才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規定的有關經濟待遇和培養經費的扶持。
2.提供人才公寓保障。優先考慮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或人才周轉房。
3.建立人才交流平臺。依托新豐縣人才驛站(云髻才谷),分行業分類別,開展英才沙龍、英才講座、英才讀書會等形式多樣的活動,搭建英才交流互動、項目對接平臺。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采取線上(通過郵箱遞交報名表格資料)方式報名。報名時間從公示期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5時止,報名材料按“新豐一中教師應聘+職位代碼+類別+應聘人員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編輯好郵件主題(如編輯郵件主題:新豐一中教師應聘+2020101+教育類+張三+嶺南師范大學+物理學+本科學士),將報名表的可編輯電子版及報名所需證書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新豐縣第一中學指定郵箱(xfyzbgs@126.com)。
(二)應聘時需提交材料
1.個人簡歷;
2.填寫好《新豐一中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
3.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資格證書;
5.應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6.考生承諾書。
(三)資格條件審查
資格審核貫徹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工作人員將通過郵件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面試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因人員聚集而進一步擴散,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本次招聘面試采取“線上”的方式進行。線上面試時間定在10月15日上午9時進行(具體順序電話聯系)。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視頻面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考生的專業素養、語言表達等情況,擇優確定進入試教環節的人員。試教采用視頻方式,進入試教環節的考生于10月18日上午10時前,將試教視頻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xfyzbgs@126.com)。
七、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據擬聘人數和考生的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分批次進行體檢、考察、遞補,確定擬聘用對象,在新豐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如有違規違紀情況,一經發現,從嚴查處,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名,所學專業應符合應聘職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2.本次專項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監督或投訴電話:0751-2256005。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豐縣教育局、新豐縣第一中學負責解釋。
新豐縣教育局 新豐縣第一中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