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張掖市肅南縣招聘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公告
肅南縣2021年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張人社通﹝2020﹞220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肅南縣生源或肅南縣戶籍;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專業不限;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招聘后根據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個人專長等條件安置到縣內有空缺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 9月29日。
報名地點:肅南縣委黨校平房教室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填寫《肅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3張 (藍底);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簽約就業單位但又解約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原協議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出具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證明本人資格水平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復審。對在招聘過程中為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將通過新聞媒體對其曝光。對報考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報名費收取
按照《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甘財稅〔2021〕1號)有關規定,報名費每人150元。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政治理論素養、知識能力水平、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成立考察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采取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個別談話、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在校(單位)表現、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六)體檢
由縣人社局組織面試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必要時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
四、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崗位需求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公示無異議者,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履行職位職責、試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報人社部門備案。
六、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主動接受紀委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監 督 電 話:0936-6121361(肅南縣紀委監委)
報名咨詢電話:0936-6122223(肅南縣人社局)
肅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