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縣衛生事業單位面向援鄂一線編外醫務人員招聘公告
平和縣衛生事業單位面向援鄂一線編外醫務人員招聘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方案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援鄂一線醫務人員關心關愛措施,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和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援鄂一線編外醫務人員公開招聘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平和縣衛生事業單位面向援鄂一線編外醫務人員招聘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為準;
(七)參加2020年福建省援鄂醫療隊并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本人戶口(或配偶戶口所在地、家庭房產所在地、單位)在漳州市平和縣的非事業編制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平和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三)報名所需材料(相關報名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1份)
1.平和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4.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下載打印);
5.報考職位所要求其他材料(如:執業護士資格證等材料、正興醫院考生須提供擬報考崗位所在地的本人戶口本(結婚證及配偶戶口本)或房產證(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情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考條件,考生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等)、檔案是否真實;了解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招考職位要求,并根據審查情況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各個招聘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四、考試方式
采取專業面試,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評委選派按有關規定執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體檢
根據考試結果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與參加疫情防控工作期間表現相結合。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將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單位對擬聘人選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進行聘任。
(二)本次考試有關信息、通知、結果公示等在平和政府門戶網(http://www.pinghe.gov.cn/)或其他相關網站公開。
(三)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電話咨詢:0596-6095190。
(四)本方案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平和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平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和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