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選調講解工作人員公告
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公開選調講解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設進程,提高智慧城市建設宣傳工作水平,擴大影響力,根據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工作需要,經市委批準,面向各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講解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要的專業知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或與人社部門簽訂基層工作服務年限已滿三年的事業單位人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之后出生),形象氣質佳,思維敏捷,有標準的普通話發音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個人征信體系顯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數不達標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三年)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現單位不同意參加考試的;特殊行業不能參加考試(如醫療衛生系統、一線教師等)。
6.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的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進行,報名請將《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公開選調講解工作人員報名表》自行打印并填寫完整后交至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智慧城市服務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0992-8520503。
2.報名時間:2021年9月27日10:00—2021年9月30日19:00。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要求,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由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名人員通過烏蘇市人民政府網站或烏蘇政務小程序自行下載打印《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公開選調講解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市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人社局、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按照報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填報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確定參加筆試人員(資格審查和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甄別貫徹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信息,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對市委決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由智慧城市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公開選調
與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為1:3。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及舉止儀表,滿分為100分。由智慧城市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選調人員確定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公開選調與考察人選的比例為1:1。考察由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市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考察人選是否勝任選調職位的具體意見。
四、相關要求
1.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秩序,對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影響選調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
2.各有關單位及所有參與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在選調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3.考生報名時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公開選調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部門監督指導,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992—8520503(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 0992—8512527(烏蘇市人社局)
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
2021年9月27日
附件:烏蘇市智慧城市服務中心公開選調講解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