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濟南章丘區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30人簡章
章丘區2021年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為促進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進一步提升區政務服務水平,區政務服務大廳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要求,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社會公共管理輔助性服務崗位
招聘人數:30人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章丘區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特困家庭未就業的全日制專科以上高校畢業生(包括:符合零就業家庭含農村未轉移就業家庭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特困家庭在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錄范圍之內:
1、家庭成員中有注冊工商營業執照(在營)或正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
2、正在享受其他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
3、超出擇業期的(擇業期是指畢業之日起三年以內);
4、享受就業援助社保補貼、崗位補貼期滿的;
5、已婚高校畢業生配偶有單位就業或注冊有工商營業執照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向戶籍所在地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所需提交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申請人父母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戶主頁、本人頁、索引頁)及復印件。
四、考試
經資格審查后的就業困難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五、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章丘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確定錄用人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我區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021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1900元)。
六、紀律要求
報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誠信應聘。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要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已被聘用的隨時解聘。對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七、信息發布和其他
此次公開招聘的簡章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章丘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發布。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30日(如到期崗位未招滿,報名時間順延至2021年12月31日)
報名咨詢電話:83214668 83214842
章丘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