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引進高層次人才到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規定和我廳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2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總站(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技術服務中心)1名、自治區工程造價總站1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13家。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總站(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技術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20名,承擔全區建設工作質量的相關工作、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消防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制定等相關技術服務工作,參與相關火災事故技術調查分析等職責。自治區工程造價總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26名,承擔收集、監測、整理、發布建設工程造價市場信息和工程造價指數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造價行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等職責。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思想上進、工作業績突出,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2.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5.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要求
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詳見《2021年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采取線上報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并合成一個pdf文件,以“應聘崗位+本人姓名+聯系方式”命名,發至指定郵箱。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
報名郵箱:zfcxjstrsc@163.com
報名材料:
1.《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1年人才引進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
2.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查詢報告、第一學歷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職稱批準文件;
3.公開發表的論文;
4.獲獎材料;
5.能反映本人業績的相關成果性文件;
6.承諾書(附件3);
7.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職稱、業績等情況進行綜合審定,根據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入圍考核人選。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必須保證其應聘材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三)考核
對應聘人員學術水平和實踐能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總分100分。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核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及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結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通過檔案審核、實地考察、個別談話方式對擬聘人員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經廳黨組研究決定的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在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zjt.xinjiang.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以來電、來訪、來信等形式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機關紀委反映,反映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信函應署真實姓名和單位名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履行保密義務。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機關紀委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咨詢電話:0991-2837448 0991-2833032
五、組織實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處組織實施。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領導和招聘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此次招聘。
監督電話:0991-2821776
七、其他事項
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zjt.xinjiang.gov.cn)網站進行公告。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要及時關注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相關通知,以防錯過相關考核、考察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個人原因錯過的,一切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