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東聊城市莘縣優秀青年人才引進84人公告
2021年莘縣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5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的實施意見》(聊發〔2017〕1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的補充意見》(聊辦發〔2019〕14號)、《關于實施“水城優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見(試行)》(聊發〔2020〕14號)等規定,現將2021年莘縣優秀青年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5.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碩士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莘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4日09:00-10月16日16:00
報名地址:莘縣人力資源市場(莘縣汽車站向東300米路南,溫州商貿城對過)
應聘人員有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公告》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按每人70元標準在資格審查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定要求辦理(見附件2)。
(二)現場審查
莘縣優秀青年人才引進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須提供的證件材料(見附件2)。
四、考試
本次優秀青年人才引進不設筆試,不設開考比例。教育類面試采取試講方式,衛生類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莘縣人民政府網站、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中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人選。
面試人員成績和考察人員名單,在莘縣人民政府網站、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下,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因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聘用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對于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聘用人員,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納入聘用單位人員控制總量,按照備案制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聘用資格的,記入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不得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八、其他
此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各種輔導班與招聘主管機關無關。此簡章由莘縣縣委組織部、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635-7321297
縣教體局:0635-7137765
縣衛健局:13706357625
監督電話:0635-7322148 ?7310128?
附件: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