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25人公告(第二批)
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第二批)
根據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招聘輔警25名。具體崗位見《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五)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服從組織調配和安排;能適應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工作需要,對報考特殊崗位的人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提高或者降低條件,具體條件要求見《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招聘條件中“18周歲至35周歲”為1985年10月7日至2003年10月7日期間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7、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1、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12、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13、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4、在職輔警或已被池州市公安機關錄用的輔警;
15、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6、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在池州市公安局(http://ga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網站上發布。
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續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登錄該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7日09:00至10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請廣大考生嚴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不適宜參加筆試、體能測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工作由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組織實施,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10月14日16: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網上資格審查情況。通過審查的,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10月14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完善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10月15日16:00前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測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已繳費但未參加考試(測試)考生,費用不退回。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銀行卡。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皖價費函〔2017〕221號文件規定,按標準收取考試費100元/人(含體能測試費55元/人、筆試費45元/人)。報考人員請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銀行卡。
出現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低于1:1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被核減或取消的崗位計劃數由市公安局研究確定調劑到其他崗位。
(三)考試
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由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出現考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低于1:1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被核減或取消的崗位計劃數由市公安局研究確定調劑到其他崗位。
(1)體能測評
所有崗位均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為10月23日進行(如遇惡劣天氣則進行順延,測評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將于10月20日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最新資訊欄公布公告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一)男子體能測評項目為1000米跑(標準時間≤6′30〞)、縱跳摸高(標準高度≥255厘米)。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其中,以1000米跑時間計算體能成績,精確到秒,滿分為100分,以標準時間對應35分為起點,體能成績每減少1秒相應增加0.5分,直到100分為止。
(二)女子體能測評項目為800米跑(標準時間≤5′50〞)、縱跳摸高(標準高度≥230厘米)。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其中,以800米跑時間計算體能成績,精確到秒,滿分為100分,以標準時間對應35分為起點,體能成績每減少1秒相應增加0.5分,直到100分為止。
(2)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人文、科技、時政、法律法規、市情、公文寫作等。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30日09:00-11:30。
筆試地點設在池州市區,具體考試地點、考場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10月28日09:00至10月 29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政策加分
退伍軍人報考加2分。
退伍軍人根據其在部隊獎勵情況執行再加分政策:榮獲優秀士兵等優秀稱號的一次性加1分;榮獲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榮獲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榮獲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獲獎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警察院校畢業生報考的加2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均可加2分。
上述人員請于筆試后兩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材料(退伍證、部隊獎勵證書、警察院校畢業證書、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政工監督室311室(池州市貴池區梅龍街道勝利路1號)申請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加分。政策加分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組織實施。
考生成績按照“(體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2+政策加分”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資格復審
考生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網站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如因疫情原因學校推遲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學校出具“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等額遞補。
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材料應該真實、準確、有效,對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或政策加分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處理。
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和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分數當場評定并向應聘者公布。凡不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行放棄。
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七)最終成績
1、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照“[(體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2+政策加分]×0.4+面試成績×0.6”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總成績相同,以中共黨員優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成績相同,以高學歷者優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最終成績保留遞補資格1年,期間如有崗位空缺將由池州市公安局按需統一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數,依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仍有同分的,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種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關待遇按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66-2818252(市公安局)
0566-3211835、3211833(市公安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分局)
考務咨詢:0566-2617353(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566-2020581(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0566-2818186(市公安局機關紀委)
0566-2088620(市紀委監委駐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共25名)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