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稽查事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稽查事務中心)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協助開展國企黨建、國資監管等方面的檢查稽查,為外部董事、外派監事提供履職支撐,國資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和《關于深化簡政放權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試行)》(滬人社規〔2017〕6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稽查主管崗(專技崗位)2名、稽查專員崗1(專技崗位)1名、稽查專員崗2(專技崗位)1名。
二、崗位說明及招聘條件
(一)稽查主管崗
1、工作職責:組織開展市國資委國資監管、國企黨建等方面的各類檢查調查及國資稽查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任職條件
(1)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中共黨員優先。
(2)具有2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文字表達、分析判斷和溝通協調能力;具有審計師、會計師、經濟師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審計、紀檢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二)稽查專員崗1
1、工作職責:負責參與市國資委國資監管、國企黨建等方面的各類稽查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任職條件
(1)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中共黨員。
(2)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文字表達、分析判斷和溝通協調能力。
(2)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三)稽查專員崗2
1、工作職責:負責市國資委年報、月報、預算數據的審核、匯總與分析工作;國資信息收集軟件的培訓工作;上海市國有資產統計年鑒的初稿編纂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任職條件
(1)法學、會計學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中共黨員。
(2)熟悉年報審核等工作,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文字表達、數據分析、軟件應用和溝通協調能力;具有年報填報、審核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郵件加郵寄確認的報名方式,應聘者請填寫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將應聘人員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居住證(外省市人員)、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筆試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明(境外學歷考生需提供學位認證材料)、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wangyan@gzw.sh.gov.cn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名稱+應聘者姓名。同時將上述材料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徐匯區桂箐路15號3號樓304室,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人事科,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須作出承諾,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報名者個人負責。
2、筆試
本次招錄將不再專門安排筆試,考生須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組織的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04.1分,且未被本市事業單位擬錄用(即未進入體檢環節)。
3、資格審查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根據收到的報名郵件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以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擇優通知相關人員,未通過者,不再另發通知。
4、考核
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根據崗位要求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崗位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開展。
5、體格檢查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生因體檢原因未通過的,本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6、考察
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7、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燕
郵箱:wangyan@gzw.sh.gov.cn
聯系電話:54186033
監督電話:23116966
附件: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