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部分中學招聘教師164人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部分中學2022年度面向區外院校招聘教師公告
為提高教師招聘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盟委編委會下達的公開招聘用編計劃,錫林郭勒盟部分中學面向區外院校招聘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錫林郭勒盟部分中學赴東北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招聘中學教師164人,其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初中教師19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高中教師134人、蒙古語言文字授課高中教師11人。招聘單位簡介及崗位表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及內蒙古自治區外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5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的人員)。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
6.專業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7.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人員。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取得時間放寬至2022年3月1日。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取得時間放寬至2022年7月31日。
8.語文教師崗位要求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教師崗位要求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民族語言授課畢業生須具備三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蒙古語言文字授課教師崗位要求具備三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否則不得報考。
9.在報名開始之日前辦理辭職手續的特設崗位教師,符合招聘條件的,也可報考。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3年及以后畢業的人員)。
3.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錫林郭勒盟在編在冊教師(含錫林郭勒盟2020、2021年度教師招聘進入考察環節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引進)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同步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東北師范大學:2021年10月14日上午8:00—11:00,報名地點:就業中心1樓多功能廳二。
天津師范大學:2021年10月16日上午8:00—11:00,報名地點:創夢廣場108室。
陜西師范大學: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11:00,報名地點:新勇中心(東)201面試室。
3.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對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4.報名所需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表,須準備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四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6.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自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自覺服從招聘院校有關疫情防控要求。
7.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報名當天告知應聘人員。
2.面試滿分100分,音樂、體育、美術崗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備課40分鐘、講課10分鐘,下同)”方式進行,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40%,試講成績占總成績60%。其他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面試;蒙古語言文字授課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蒙古語言文字面試;英語教師崗位須用英語面試;日語教師崗位須用日語面試。對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取消應聘資格。
3.三所區外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情況,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三)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考察
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1.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2021年度和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及時辦理聘用列編手續。用人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期內不得借調,對聘期內申請辭職或調出的,原則上不予審批。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紀委監委派駐盟教育局、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和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二)對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
(三)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人員必須回避。
五、有關要求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嚴格按照招聘院校所在地最新規定執行,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招聘院校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公告。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調整,屆時將在盟教育局官方網站、盟教育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和有關院校官方網站發布相關公告。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13947955448(錫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學 包老師)
13948790626(錫林郭勒盟第二中學 韓老師)
15164988080(錫林浩特市第六中學 田老師)
15164999989(錫林浩特市第一中學 司老師)
13664759000(錫林浩特市第三中學 任老師)
15048969884(二連浩特市第一中學 邢老師)
15847980399(多倫縣第三中學 侯老師)
監督電話:
0479—8221201(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