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引進2022屆優秀畢業生281人公告
常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引進2022屆優秀畢業生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我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引進281名(進編)2022屆優秀畢業生搭建平臺,提供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常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引進2022屆優秀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戶籍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10月9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或國(境)外同期畢業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報考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2年8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changzhou.gov.cn)查詢崗位有關信息。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1.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試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
2.本次招聘一般采用郵箱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常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引進2022屆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招聘單位公布的電子郵箱,招聘單位對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告知報考人員初審結果。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專業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如有滿足條件人員報考,即可根據需要組織考試考核,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
2.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應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規定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四、考試考核
在考試考核前由招聘單位對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考試考核資格,資格復審具體事宜由其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可采用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按照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制定的方案執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具體辦法和要求由招聘單位在考試前通知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線不低于60分。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理。招聘單位應當按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報考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到其他單位。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咨詢與監督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電話:(0519)85681910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681925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