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招聘高層次人才4人公告
關于2021年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2021年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主管 部門 (招聘人數) |
招聘單位 |
崗位 名稱 |
崗位 代碼 |
擬聘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
專 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
省 水 利 廳 (4人) |
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專業技術 |
2021318 |
1 |
農業水土工程及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
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專業技術 |
2021319 |
1 |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及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
|
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專業技術 |
2021320 |
1 |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及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
|
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專業技術 |
2021321 |
1 |
水工材料或水工結構及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愛崗敬業,具有創新和奉獻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專業基礎知識扎實,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的要求;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報名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水利廳和安徽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等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報名時間截至2021年10月31日,報名人員請將學歷學位證書、畢業論文、研究課題及成果等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09941445@qq.com。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進行初審,并對符合崗位要求和實際需要的報名人員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地點在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合肥市紅楓路55號),被審查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屬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招聘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合肥市紅楓路55號)
面試采取答辯方式,每人面試時間3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履行本崗位的專業能力和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職業判斷、解決問題以及語言表達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由考官組根據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進行評判,面試滿分100分,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參加同一崗位面試人員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考官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面試考官組, 每個考官組由5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3人。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費用自理。考察工作根據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情況。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次序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簽約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省水利廳網站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省水利廳初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報批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對違反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水利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紀委監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聯系人:省水利科學研究院人事教育處孫繼偉
聯系電話:0551-65776836
監督電話:省紀委監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 0551-62128092
省水利廳人事處 0551-62128408
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監察室 0552-3058845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