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黃岡蘄春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我選湖北•夢圓黃岡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推進“我選湖北·夢圓黃岡”計劃,為蘄春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精神,經研究,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一批碩士、博士研究生到蘄春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和對象
設置博士研究生特設崗位,博士研究生專業不限,招聘數量不限。計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70名,其中教育部門專業技術崗位20人,衛生部門專業技術崗位10人,其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40人。
公開招聘對象為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國外知名高校同等學歷人員。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的;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讀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已在蘄春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8)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據崗位和專業特點,采取分類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設崗位實行“公開報名、考核考察、擇優錄用、雙向選擇”,不設開考和競爭比例,招聘數量不限;②碩士研究生崗位實行“按崗招聘、公開報名、考試考察、擇優錄用”。
(二)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及 “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等主流媒體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后續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相關招聘事項將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一一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2、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3:00。報名窗口于10月22日13:00準時關閉。
(2)報名途徑:網上報名。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考試報名入口進行。
(3)報名鏈接:http://219.138.138.146:7009/b.html(或點擊二維碼)
(4)報名要求:
①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仔細閱讀《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②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5)繳費及打印準考證時間:此次報名無需繳費,打印準考證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屆時考生可自行登錄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建議打印3份備用)。
3、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和篩選。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公開招聘資格。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及時打印《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建議打印2份)。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1)相關時間節點的確定。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如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關于學歷及學位取得時間。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進行擬定(附件4),并按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逐一明確。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
4、面試。
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并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按百分制量化評分,現場公布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綜合成績。
為體現競爭擇優原則,招聘碩士研究生的崗位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若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將根據報名情況調整比例確定招聘人數,進行擇優錄用。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和經批準保留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3的,加試筆試,并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博士研究生全部進入面試。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考察、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公示。
考察。招聘碩士研究生的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入圍考察人選的,組織加試。博士研究生面試或考核合格的全部進入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質,重點對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合格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對象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簽訂誠信承諾書。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簽訂承諾書后,擅自放棄聘用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將按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未簽訂或者拒絕簽訂誠信承諾書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公示。對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根據需要組織遞補。
6、雙向選擇、統籌分配。公示期滿后,博士特設崗位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其測試成績、所學專業和縣直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組織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進行洽談,雙向選擇,達成意向的,即可到崗上班。未達成意向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其所學專業、個人意愿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單位和崗位。
7、聘用和培養。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重點跟蹤培養。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參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按《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5),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并簽訂《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健康聲明及安全考試承諾書》(簡稱《健康承諾書》,見附件6)。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相關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聘用名單在網上公布后,聘用人員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并按規定時間報到。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聘用人員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對無故自行放棄的人員,不得辦理改派或調檔手續,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聯系電話:0713-8517330(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0713-7308831(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報名.doc
附件3:2021年蘄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5: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疫情防控須知.docx
附件6: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健康聲明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