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育系統高層次青年人才招聘50人公告
2022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育系統高層次青年人才招聘公告
為加大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力度,加強高素質專業化教育人才儲備,經研究,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育系統面向全國高校招聘50名應屆優秀畢業生。本次招聘崗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基本情況及宿城教育概況
宿遷是一座古老而又年輕的城市,地處洪澤湖、駱馬湖兩湖之間,京杭大運河、古黃河穿城而過,洋河、雙溝兩大老牌名酒英名遠揚,因水而美、因水而興、因水而名,有著“西楚雄風,酒都花鄉,河清湖秀,生態樂園”的美譽和“第一江山春好處”的水韻風情,更在2017年以全國第一的成績榮獲國家文明城市的稱號。宿城區是伴隨著地級宿遷市組建而成立的,是西楚霸王項羽的故里,也是宿遷中心城市的主城區、座下區,現轄8個鎮、7個街道、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和1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總面積854平方公里,總人口82萬。
近年來,宿城區緊緊圍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目標,著力打造“學在宿城”教育品牌,先后榮獲“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區”“江蘇省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區”“江蘇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區”“江蘇省平安校園示范區”等榮譽稱號。目前,全區有中小學校46所,在校生9.6萬人;幼兒園86所,在園幼兒2.8萬人;教職工8465人。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可放寬至應屆本科畢業生)。
2.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海外留學歸國應屆畢業研究生(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四、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2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 、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在線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11月1日9:00-11月10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1月1日9:00-11月11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11月1日9:00-11月11日17:00。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7-82960305。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網址: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
4.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區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2日12∶00—16∶00。
(5)報考人員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
考試前,由區教育局組織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復審來我區參加考試的外省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人、省內高校畢業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補貼。資格復審時一并收取畢業生本人銀行卡復印件(限中國建設銀行)。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9:00—11:30、14:00-17:00,地點為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宿城區成子湖路28號)。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明。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見附件2)。③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不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2022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師范類學校出具的畢業即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證明。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上述①—④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和經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見附件3),佩戴口罩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健康碼”,資格復審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縣區內)非中高風險地區的和健康碼信息異常的報考者需提供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有國(境)外、非低風險區旅居史,需提供解除醫學觀察證明和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資格復審和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四)考試
考試由區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為資格復審后兩日內(詳細的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時間為15分鐘)。考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總成績(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人員名單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布。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七)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區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區人社局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教育局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公告發布。本公告由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城區教育局共同發布。
(二)責任分工。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公告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區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政策咨詢電話:宿城區教育局0527-82960305
綜合管理部門:宿城區人社局0527-82960398
監督電話: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27-82960226
附件1:2022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育系統高層次青年人才招聘崗位簡介表
宿遷市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城區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