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根河市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5人簡章
2021年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2021年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為確保根河市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5名,嚴格按照呼倫貝爾市委編辦下發的《關于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使用計劃的批復》(呼機編辦發〔2021〕207號)所核定25個編制內開展招聘工作,其中,根河市愛國衛生服務中心4名,根河市人民醫院5名,根河市中蒙醫院5名,根河市疾控中心6名,根河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2名,根河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名,根河市中心血庫1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志從事醫療衛生事業;
4.應往屆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詳見《招聘職位表》);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呼倫貝爾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學歷、學位和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明確“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二)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21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高校畢業生崗”是指: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9、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僅限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9、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擇業期內(2019、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凡是到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報考“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具有本次《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符合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同時執行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具有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5.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9.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單位在招聘條件中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簡章》《職位表》
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將招聘《公告》《簡章》《職位表》通過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的招聘信息在根河市政務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方式,分兩個批次進行。
1.“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現場審核。報名結束后,無符合報名條件的“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轉入普通崗位。(轉為普通崗位的職位表于10月14日—15日在根河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2.普通崗位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現場審核。報名結束后,無合格人員報名的崗位取消開考或核減計劃崗位。
3.報名地點:根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五樓會議室)。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21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現場審核時填寫的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核發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考生務必牢記。報考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招聘各環節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5.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資格審核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三)資格審核
1.人社部門和衛健部門要高度重視資格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抽調專門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工作,建立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簽訂責任狀,誰審核,誰負責。對因資格審核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2.資格審核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職位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審核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及時、準確,對所有報考人員應一視同仁。資格審核期間要安排專人值班,認真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報考人員提出的關于對學歷、學位、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進行資格審核的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3.完成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同步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報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4.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時須自行打印并攜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5.2021年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可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至到2021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畢業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特殊情況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議定。擇業期內(2019、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其檔案應在報名開始日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旗市區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列編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報考人員應在現場審核通過后,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本次考試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考試開考比例
“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普通崗”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考試總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設置《綜合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均以筆試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2021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00《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衛生健康委三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2.考試統一在根河市設置考場,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基本素質能力,只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滿分100分;《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醫學基礎理論及專業能力水平,按臨床醫學、護理學、檢驗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等五類分別命題,只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每類命題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4.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請考生認真填寫《報名表》,凡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政策加分)×30%+(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成績)×7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6.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排名以《醫學基礎知識及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為準。如出現兩個環節成績都相同的情況,再另行加試確定。
7.本次考試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崗位設置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40分;其他崗位設置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5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招聘崗位取消或核減。
8.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并在根河市政務網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需在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旗市區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考察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及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在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報考者的基本情況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考者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要求
因體檢、考察等環節不合格以及考生個人原因放棄等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遞補。本次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一經公示不在進行遞補。遞補中出現特殊情況,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八)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憑根河市人社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在聘用通知下發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3.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對放寬條件招聘的醫藥衛生專業人員,用人單位在聘用合同中須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它單位不得以借調、調訓、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5.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紀律監督
(一)專業測試作為公開招聘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入闈命題、人選的確定、封閉、管理等關鍵環節,由市紀委監委實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工作應實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將對報考人員建立考試誠信檔案。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五、其他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根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根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通知、通告、公告,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請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根河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等環節的,后果自行承擔。
(三)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根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470-5223600
根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0-5227722
本方案由根河市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職位表、報名表
2021年根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附件2:根河市公開招聘報名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