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酉陽自治縣選聘中小學教研員簡章
酉陽自治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教研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教研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縣教科所的研究、指導、培訓、服務職能,助推我縣教育研究工作高質量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提高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質量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54號)和《重慶市中小學教研員專業標準》規定,特面向我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聘教研員。
一、選聘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德才兼備的原則。
3.注重教學教研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教研員3名,具體選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酉陽自治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教研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選聘范圍
縣內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四、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過硬。認真貫徹執行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范履行教師職責,理念先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道德品質。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事業心責任感強。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懷,熱愛教研工作,自覺為提高基礎教育質量貢獻智慧。近5年無曠工(曠課)現象。
3.教育觀念正確。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育人,積極踐行素質教育。熱愛學習,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培訓學習,有較扎實的理論素養和業務能力。
4.教學教研力強。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能承擔縣級示范課教學。教學業績突出,在縣內有較高知名度、影響力,具有指導相應學科教學教研能力,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5.職業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學術道德,作風民主,有較強的服務精神,善于聽取和總結基層經驗,勇于探索教育教學改革創新。近5年無不規范的從教行為。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選聘對象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學歷條件
1.小學教研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對應學科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6年及以上從事選聘學段學科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與選聘崗位層級及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2.初高中教研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對應學科學歷,高級及以上職稱,6年及以上從事選聘學段學科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與選聘崗位層級及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資歷條件
1.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過1年及以上縣級兼職教研員。
(2)獲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稱號。
(3)教育教學成果獲縣教科所及以上獎勵。
(4)領銜縣級及以上名師工作室、名校長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縣級及以上名師。
(5)擔任過縣級及以上學科教學大賽、教師基本功(技能)大賽評委;市級及以上規劃課題主持人。
(6)獲縣委、縣政府表彰的“教書育人楷模”“教學能手”,獲市教委表彰的“重慶市優秀教師”“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獲教育部表彰的“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獲該項任意一項表彰均符合此項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聘: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近5年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3)近5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4)有不符合選聘要求的其他情況。
3.同等條件下,具備下列條件者依次優先。
(1)正高級教師;重慶市特級教師。
(2)重慶市學科帶頭人或名師。
(3)重慶市骨干教師。
(4)縣級名師。
(5)縣級骨干教師。
(6)近5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多者。
(7)近5年教學實績優者。
五、選聘程序
選聘按照人員初選、資格審查、綜合考核、擬聘人員確定、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人員初選
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視為自主放棄),符合選聘條件人選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文件、與選聘崗位相應的教育教學業績和教研成果獎勵證書、本人3張近期免冠登記照(一寸)等原件和復印件,如實填寫《酉陽自治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教研員報名表》(見附件2)到教委618室報名。
根據選聘條件,按擬選聘崗位與推薦人選1:3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數,不足1:3的削減選聘崗位,無法遞減的不得低于1:2的比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委牽頭,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工作組,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
(三)綜合考核
工作組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教育教學業績、成果及其他條件按規定進行綜合考核。
(四)擬聘人員確定
根據資格審查、綜合考核情況,按1:1比例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
(五)公示
縣教委將擬選聘人員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工作崗位、職稱、任教年限、執業(職業)資格、擬聘任崗位等信息。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不影響選聘的人員,縣教委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并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目前,縣教科所無副高及以上空余崗位,待崗位有空余后再辦理人事關系)。
六、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遴選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縣教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