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臨夏州積石山縣招聘16名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積石山縣2021年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著力破解我縣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力量薄弱問題,進一步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中共甘肅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甘發〔2019〕35號)及州委組織部《臨夏州關于加強全州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工作方案》(臨州黨組〔2020〕69號)精神,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一批綜合素質好、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大學畢業生,擔任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全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16名。其中:石塬鎮振興社區1名,吹麻灘鎮廣場社區3名,吹麻灘鎮濱河社區4名,吹麻灘鎮團結社區2名,吹麻灘鎮和諧社區2名,居集鎮居集社區1名,癿藏鎮幸福苑社區1名,銀川鎮椒香社區1名,安集鎮陶源社區1名。
1.招聘條件
招聘擔任社區專職工作者的資格條件為: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3.積石山縣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志于從事社區服務和黨務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和團隊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中共黨員、建檔立卡貧困戶、零就業家庭、具有社區相關從業工作經驗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招聘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辭退或者開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受過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軍紀處分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在校學生、現役軍人;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被錄(聘)用及其它不適合在社區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發布公告、公開報名、筆試、面試、縣級聯審、公示考察、錄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自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8:30至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18:00登錄積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ss.gov.cn)或積石黨建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積石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于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到縣委組織部組織股現場報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不休息)。未按規定填寫或填寫不規范的,不予進行資格審核。
現場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積石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報名表》一式三份(附電子版);
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正面免冠藍底2寸彩色照片6張(附電子版)。
2.資格審核: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核。
3.報名聯系電話:0930—7777690
(二)筆試面試
招聘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人員由縣委組織部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比例可放寬到1:2。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即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縣級聯審
根據招聘計劃按照1:2比例確定縣級聯審對象,由縣委組織部協調紀委監委、政法、公安、信訪、民政、環保、勞動監察、扶貧、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嚴格審核,提供結論性意見。
(四)公示考察
經報名、筆試、面試、聯審條件合格的考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選人員,在積石黨建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其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遞補。公示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進行組織考察。
(五)體檢
體檢在積石山縣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報考人員對體檢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另行指定,體檢或復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遞補。
(六)聘用上崗
經筆試、面試、縣級聯審、公示考察、體檢后,由縣委組織部向縣委常委會匯報,研究確定錄用人員。縣委組織部統一對聘用人員培訓后安排到社區上崗開展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鎮黨委考核合格后與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一般為三年。聘用期滿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所在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批準后可以續聘,續聘合同期限與村“兩委”任職屆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會自主擇業。
四、待遇保障
1.聘用人員基本報酬待遇執行村干部報酬待遇標準,享受每年3萬元(每月2500元)的報酬,并按照省州政策逐年增長。
2.聘用人員中以前為公益性崗位、零就業、臨聘人員的,自聘用后解除其前聘用合同,不再享受公益性崗位、零就業、臨聘人員待遇。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外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3.所有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等過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盡可能減少陪同人員,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覺遵守相關工作秩序。對不服從安排管理的,除現場取消報考人員相關資格外,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六、紀律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邀請縣紀委監委負責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和招聘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0930—6921125)
縣委組織部(0930—7722415)
中共積石山縣委組織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