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招聘132人公告
2021年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32人,報名時間為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8:00,筆試時間:11月6日、7日,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知識三個考試科目,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規定,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天津市公安局面向社會為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公開招聘13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2021年10月11日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及天津市公安局網站招考錄用版塊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網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天津市公安局網站招考錄用版塊(網址:http://ga.tj.gov.cn/zwgk/zfxxgk/fdzdgknr/zkly/)。
二、招聘單位、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單位
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為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執行機動勤務工作任務,實行封閉管理的勤務模式。
(二)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天津公安警輔人員和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包括:2021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2019年、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能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畢業生。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警輔人員及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聘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繳費網址:http://rsks.hrss.tj.gov.cn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10月16日8:30至10月21日18:00。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準確。如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名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應聘申請未審查或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可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或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二)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于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8:00進行確認繳費。
完成繳費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下載和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11月3日8:00至11月5日18:00。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未達到3:1的,視情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進行崗位間招聘計劃數調劑。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知識三個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40%、30%、30%的比例合成。
筆試時間:11月6日、7日
11月6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6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11月7日上午:09:00—11:00 公安專業知識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
11月16日,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通知。應聘人員有一科缺考、違紀或成績為零分、成績無效等情況,不得進入體能測評。
(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筆試結束后,各崗位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4: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崗位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確定為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未達到4:1的,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后,按照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未達到3:1的,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與應聘資格條件有關的證書原件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詳見網上通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參加體能測評的資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資格。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轉發中組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的通知》(公政治傳發〔2020〕2號)執行。
(三)心理素質測試
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的,視為放棄資格,不得進入面試。
11月21日,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進入面試情況及心理素質測試通知,同時注意查收心測考試要求短信并回復。
心理素質測試時間:11月22日9:00至23日12:00。
(四)面試
面試時間:11月27日、28日。
面試考務費繳納和準考證下載時間:11月24日8:00至11月26日18:00。
面試為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前,考生須簽訂《承諾書》,其中對崗位職責、勤務模式、工資薪酬、紀律規定及違紀處理等方面予以明確。
(五)總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數,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2月1日,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個人總成績、進入體檢情況及體檢通知。
五、體檢和政治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政治考察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政治考察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仍出現并列情況,依次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政治考察人員。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主要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定執行。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增設特殊體檢項目(靜脈曲張及毒檢)。
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和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公務員局《天津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網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公安局網站招考錄用版塊(網址:http://ga.tj.gov.cn/zwgk/zfxxgk/fdzdgknr/zkly/)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依法依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放棄資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對有關招聘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將在公告發布網站予以公布。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八、報考咨詢與監督
市公安局成立公開招聘紀律監督工作小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考務咨詢電話:022-12333
網站咨詢電話:022-23314295
市公安局監督、政策咨詢電話:022-23396821
咨詢時間:10月11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處理,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2、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天津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