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汕頭市審計局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公告
汕頭市審計局2021年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公告
根據《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汕機編辦發〔2019〕6號)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審計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汕頭市審計局機關聘用人員1名,從事審計業務輔助工作。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國家承認學歷專科及以上,專業要求為研究生學歷(審計碩士A020218、會計學A120201、工商管理碩士A120205)、本科學歷(審計學B120207、會計學B120203、工商管理B120201)、大專學歷(審計C120203、會計C120202、工商企業管理C120301),具體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熟悉審計業務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為機關聘用人員,待遇標準按照《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汕機編辦發〔2019〕6號)執行,新聘用人員每月薪酬標準3750元,按照汕頭市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制度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待遇,并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聘用年限每滿兩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晉升1個檔次薪酬標準。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頭市審計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sjj/)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汕頭市長平路翡翠花園審計局7樓辦公室。
4.報名材料:
(1)填寫《汕頭市審計局2021年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1)(雙面打印,自貼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本人畢業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工作經歷需提供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報名資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汕頭市審計局對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報名人員在報名表中填寫的電子郵箱發送準考證。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1.考試方式為面試,測評方法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審計業務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等(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從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相同,則對分數相同者再次組織面試確定名次。面試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審計局官網公布考試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4.考生面試分數達不到60分的,不予錄取。
5.面試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粵康碼”和準考證到指點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抽簽。考生要服從面試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嚴肅處理。
(五)體檢
1.體檢工作及標準。體檢工作由汕頭市審計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體檢時間及地點。具體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汕頭市審計局官網公布。考察工作由汕頭市審計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公示
對經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汕頭市審計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汕機編辦發〔2019〕6號)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2.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從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期限截止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四、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對所提供報名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本次考試《報名疫情防控須知》以及《報名人員疫情防控承諾書》詳見汕頭市審計局官網。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汕頭市審計局官網發布,請考生注意密切關注。
3.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委駐市發改局紀檢監察組和群眾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本次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制作也不提供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五、聯系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審計局辦公室 0754-88457157
附件1:汕頭市審計局2021年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