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一、學校概況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以宜春學院高安校區為基礎,經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字〔2014〕12號)批準設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可追溯到創辦于1906年的高安師范傳習所;1946年,改為江西省省立高安師范學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結構調整時更名為江西省高安師范學校;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決定高安師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學院,設立宜春學院高安校區;2014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為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隸屬宜春市人民政府,老校區位于高安市“江西省大城·昌西文化產業園區”內,校園占地1231畝,建筑面積16.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22546.66萬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893.02萬元,館藏紙質圖書近50萬冊。建設中的宜春幼專新校區位于宜春市教體新區,占地面積1092畝,建筑面積40.4萬平方米,投資規模17.8億元,辦學規模12000人,擬于2020年秋季開始搬遷。新校區地處教體新區核心地段,北面是花博園,西邊是明月山機場,離明月山機場僅2分鐘車程,離高速路出口5分鐘車程,離高鐵站18分鐘車程,周邊規劃的配套設施齊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教師職業道德及良好的品行。
2.具備崗位所需任職資格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隱瞞重大病史的,此次應聘無效,立即清退。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四、應聘辦法
1.本人填寫《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才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
2.將本人身份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從業資格證等掃描件(或圖片)復制到《報名表》相應位置,將文檔另存為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稱修改為“姓名+用人單位+報名崗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例如“李明+音樂與舞蹈學院+教師+音樂+南昌大學”,發至郵箱:ycyzrsc@126.com(郵件主題與文件名一致)。
3.本次招聘只接受PDF格式文件。未填《報名表》、文件名未按規定格式命名、未按PDF格式發送文件,都將視為無效簡歷。
4.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
五、面試安排
1.面試時間:10月下旬
2.面試地點: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大城校區
3.現場資格審查:
(1)應聘者需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各學習階段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面試方式:通過說課、答辯等方式進行。
六、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開發區昌西大道66號
聯系電話:0795-5295296 人事處
13970539588 黃老師
15270885611 肖老師
七、公示與聘用
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聘用,入圍結果在學校官網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試用期為三個月,經體檢、心理測試、政審和考核合格后,簽訂6年工作協議,并解決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學校不予聘用。
八、待遇
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