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桂林市招聘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71人公告
2021年桂林市公開招聘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公告
根據《廣西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聘用管理辦法(試行)》(桂統字〔2020〕84號)《廣西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招聘辦法(試行)》(桂統字〔2020〕97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將我市各縣級政府統計機構2021年度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招聘單位:秀峰區統計局、疊彩區統計局、象山區統計局、雁山區統計局、靈川縣統計局、興安縣統計局、永福縣統計局、灌陽縣統計局、龍勝各族自治縣統計局、資源縣統計局、平樂縣統計局、恭城瑤族自治縣統計局。
(二)縣(市、區)統計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有關統計工作方針、政策,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縣(市、區)統計工作,制訂縣(市、區)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領導、協調本轄區縣(市、區)直各部門,各鄉鎮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組織管理縣(市、區)統計報表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縣(市、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縣(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縣(市、區)性的統計資料,對轄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監督,向縣(市、區)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或建議,審定、管理、出版全縣(市、區)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市、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公報。
5.建立、健全管理全縣(市、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市、區)統計數據庫體系、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網絡,不斷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6.負責全縣(市、區)統計干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7.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咨詢服務市場。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7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2《桂林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組織紀律觀念較強,品行端正,為人友善,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愛崗敬業、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四)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2日-2003年10月11日)。
(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范圍見附件2:桂林市2021年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崗位信息表。
(六)身心健康。
(七)縣(市、區)統計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含在校研究生);
5.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開除未滿5年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關要求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地址
本次公開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桂林人才網(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統計局網站(http://tjj.guilin.gov.cn)發布。
五、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通過廣西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進行報名。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崗位資格條件和相關報考誠信承諾書。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考核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每名報考人員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考試收費:本次考試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二)報考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審查報名人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報考人員可網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間,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報考人員必須在2021年10月13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者職稱證書。專業目錄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版》。
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與招聘單位聯系(詳見附件1)。
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三)考試
考試由桂林市統計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原則上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聘計劃或視情況調整開考比例。
1.筆試
筆試成績總分100分,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確定合格分數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知識(含統計基礎知識和統計法律法規)、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筆試時間: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須持“廣西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持“廣西健康碼”非綠碼的報考人員和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人員,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并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要求執行。請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一次性醫用口罩,提前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以免影響參加考試。
2021年11月下旬,報考人員可通過廣西縣級政府統計機構統計協管員(協統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或向招聘單位查詢本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作為面試入圍的基本條件,不計入總成績。
2.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分為參加筆試人員和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人員兩種。
需筆試的人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招聘單位通知面試入圍人員將本人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報名申請材料送到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如有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導致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按照筆試成績可以遞補,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規定提交書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不需筆試的人員:取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專業對口(統計學類、會計與審計類、經濟學類、數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法學類,專業目錄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版》)的應聘人員,經招聘單位審核,報桂林市統計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以直接進入面試。
3.發布面試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桂林市統計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明確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
4.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現場宣布,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即為最終考試成績。
主要測試面試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基本技能、專業技能、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領悟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按面試第一題最高分錄取,以此類推。體檢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文件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從考核合格人選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自愿放棄考核資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視情況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凡是不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不真實的,以及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桂林市統計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面試、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桂林人才網、桂林市統計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因無考核人選或體檢合格人選,以及報考人員本人自愿放棄而被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協統員勞動報酬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經費補助標準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為:0773-2822560。
附件1:桂林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協管員(協統員)招聘單位及聯系方式一覽表.docx
附件2:桂林市2021年度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崗位信息表.docx
桂林市統計局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