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臨湘市事業單位招聘86人公告
2021年湖南臨湘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86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3日17:00,筆試時間:2021年11月6日,筆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類基礎知識及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臨湘市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組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臨湘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臨湘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進行,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6名,其中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2019屆、2020屆、2021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下同)41名。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臨湘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崗位年齡具體要求見崗位計劃表。18周歲以上是指2003年10月12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4.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①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②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詳見附件2)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則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考生需咨詢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③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崗位。
④衛生健康局有執業資格要求且限高校畢業生的崗位(護理人員崗位除外),對2020、2021年畢業生不作執業資格要求,但須在聘用后二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4.現役軍人;
5.臨湘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6.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臨湘市人社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須攜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到現場填寫《臨湘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且蓋戶籍章的戶籍證明,下同);②畢業證,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在有效期內);③相關資格證書;④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報名注意事項。①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人社局復核把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6.筆試開考比例確定。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情況在筆試開考前另行公告。
7.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1年11月3日-1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8、領證地點: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辦公樓二樓西大廳)。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是本次招聘考試必須出示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為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參考,兩證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和形式。根據“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筆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類基礎知識及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類基礎知識分值占80%、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20%。
3.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尾分數并列)的考生,進入面試的機會均等。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告。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參考,兩證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
市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臺美術編輯崗位面試為專業面試,主要測評考生適應專業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能力水平。
其他崗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
4.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面試實際參加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參加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評分的面試人員總成績平均分數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綜合成績合成
1.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臺記者1崗位、記者2崗位、美術編輯崗位和無線數字電視中心文字編輯崗位、文化旅游廣電局青少年活動中心美術輔導員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2.同分處理辦法。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層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面試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加考專業基礎知識。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告。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七)公示與選崗
1.擬聘對象在“臨湘市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3.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沒有確定招聘單位的同一崗位的聘用對象集中選擇招聘單位,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選擇過程全程公開,選擇結果現場公示。聘用對象未按要求參加選崗的視為放棄。
(八)遞補規定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九)聘用手續辦理
1.聘用手續辦理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程序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登記手續。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三年(包括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和體檢對象、擬聘對象名單及相關通知、公告都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臨湘市政府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從報名到聘用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個環節、各種形式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5.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全程做好自我防護工作,進入報名和考試區域請自備口罩、自覺佩戴;經掃描“電子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碼均為綠碼方可報名并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如有異常,按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6.咨詢及舉報電話
①監督舉報電話
臨湘市紀委監委:0730-3721512。
②政策咨詢電話
臨湘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0730-3754813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0-3720611
臨湘市廣播電視臺0730-3763503
臨湘市林業局0730-3066182
臨湘市財政局0730-3722075
臨湘市水利局0730-3766007
臨湘市應急管理局0730-3722566
臨湘市委網信辦0730-3759339
臨湘市市場監督局0730-3720986
臨湘市自然資源局0730-3723503
臨湘市發改局0730-3723903
臨湘市退役軍人事務局0730-3558606
臨湘市住建局0730-3711162
臨湘市政府辦0730-3730422
臨湘市科工局0730-3556850
臨湘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0730-3723119
臨湘市商務糧食局0730-3720578
臨湘市醫保局15873087262
臨湘市文旅廣電局13974088878
臨湘市民政局0730-3555102
臨湘市農業農村局0730-3556013
臨湘市衛生健康局0730-3731930
未盡事宜,由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和協調處理。
附件1:湘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