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北流市招聘128名中小學教師公告
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為解決我市教師緊缺問題,經研究,決定通過筆試加面試方式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2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職業或職稱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參加北流市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含特崗教師)考試已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務年限、工作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職辭退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1年10月2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
三、招聘范圍
面向廣西或玉林市公開招聘。招聘范圍以戶籍所在地或參加高考時的生源地為準。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分崗位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者在現場報名前登陸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使用電腦填寫真實準確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備用(現場報名時提交1份)。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且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本次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準確。應聘者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證件原件于查驗后返還,證明收原件):
1.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高中崗位者須提供);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優秀畢業生、政府獎學金、三好學生、學科知識競賽獎等各種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證明須經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9.近期標準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粘貼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1日--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北流市教育局一樓資助服務中心大廳(北流市永順五區67號)。
(三)報名資格審核方式
報名資格審查以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組工作人員對報考者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確認的,應對報名者說明原因。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科目為兩科:《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各100分。
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資料。
2.筆試考試方式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的發放資料。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考試安排在11月上旬前。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點設在北流市城區。
考試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由參加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
4.開考比例
駐地在城區的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減少招聘計劃到規定比例開考。經減少招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確需開考的,須報經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方可開考。
為解決鄉鎮單位招人難問題,駐地在鄉鎮的北流市第二中學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的開考比例達到1:1,可以開考。
因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及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2021年11月上旬前在北流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
6.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流市教育局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成績的總體水平劃定并公布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只有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有資格競爭進入崗位面試范圍人選。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21年11月中旬前。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的知識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預測應變能力、人際關系協調能力、情緒控制能力。
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人選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達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內容包括: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總成績及排名、組織單位聯系電話等。
面試公告發布后,報考者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11月中旬前
3.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須達到如下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才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1)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三)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2+面試合格成績〕(以下簡稱“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也相同的,依次以學歷(學歷層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優先)、師范類、獲獎情況(優秀畢業生、政府獎學金、三好學生、學科知識競賽獎、其他獎項)、黨(團)員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二)發布體檢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和社會資源局網站發布。公告內容包括人選名單、體檢時間、地點、體檢注意事項及考察辦法。
(三)體檢
體檢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四)考察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負責。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經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選崗
(一)選崗對象
選崗對象為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
(二)選崗辦法
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次序進行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按照確定體檢人選的辦法確定選崗先后次序。
(三)選崗時間和地點
由北流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審批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十、誠信檔案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報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其違紀違規行為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聘用后,發出同意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5年(含試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員在用人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應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至6個月)。用人單位憑聘用文件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周轉編入編手續。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北流市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十二、紀律監督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0775—6200784(北流市紀委監委派駐北流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775—6335277(北流市紀委監委派駐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十三、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報名、體檢等相關環節須按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如佩戴口罩、測溫、出示健康碼等)進行。
(二)咨詢電話
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