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宜賓市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考調公告
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考調工作有關要求,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面向屏山縣在編事業專業技術高級職稱崗位人員公開考調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此次考調面向屏山縣在編在職專業技術高級職稱崗位的事業人員,具體范圍及對象見附件1《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3)所在單位黨委(組)同意報考。(4)符合《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公開考調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考調工作人員具體職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屏山縣水利工程管理總站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屏山縣水利局財務室(屏山縣行政中心2號樓306室)。
(二)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凡參加本次考調報名的考生,報名時須持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鮮章的附件2《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高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確認備案表。
6.業績考核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有關要求。報考者的年齡以截止報名當日,按有效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認定為準。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條件、程序、方式以及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由屏山縣水利局在報名時進行,并及時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面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報考者《報名表》和現場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為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憑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考調名額與報名考生及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均不得低于1:2(以報名表及面試簽到表為準)。任意一個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調計劃。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考官的組成:面試考官共5人,從屏山縣考官庫中抽選5名。
(二)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業績考核加分。
五、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業績考核加分辦法
(一)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優秀者加3分(最高3分)。
(二)從事水利工作滿五年及以上者,加5分,五年以下不加分(需由工作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計算水利工作年限,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時間)。
(三)因移民工作突出被中共屏山縣委、屏山縣人民政府記“三等功”者加5分(最高5分)。
(四)被中共屏山縣委、屏山縣人民政府評為“屏山縣學術和技術帶頭人”者加5分(最高5分)。
(五)2019年以來獲得縣級及以上表揚的加3分(最高3分)。
上述計分事項可累加,以上計分有關文件、資料需本人在報名時提供原件,資格審查過后交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工作所在單位公章),逾期提交不予確認。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人員,并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確定為擬調人選。
在公示期內,如有投訴或者舉報者,應署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九、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十、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一、咨詢監督電話
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督。咨詢電話:0831-5723602,地址:屏山縣水利局(屏山縣行政中心2號樓306室);監督電話:0831-5602412,地址:屏山縣紀委監委駐縣水利局紀檢監察組(屏山縣行政中心1號樓511室)。
此公告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由屏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屏山縣水利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