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朔州市應縣招聘76名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公告
應縣2021年招聘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公告
為提升全縣城鄉基層干部隊伍建設質量,切實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撐,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縣級招聘、鄉級管理、村級使用”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2021年計劃招聘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人員76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38名,使用鄉鎮事業編制。(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不作專業要求。報考大學生須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省、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境)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委培、定向畢業生)且取得相應學位,應屆畢業生須按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2.具有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現任本縣村“兩委”主干中符合招聘條件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應縣戶籍或曾為應縣戶籍,以及經組織人社部門統一以招聘、回引、選派等方式安排在應縣工作的人員,其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4.吃苦耐勞,作風踏實,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工作;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尚在處罰期內的;
4.現役軍人和在讀學生(其中,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5.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不能確定為村(社區) “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的15種情形之一的(見附件2);
7.具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由應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ng
xian.gov.cn)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和地點: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8:00;地點設在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因報考信息不全、不實,出現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4.資格初審
報名時需本人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現場填寫;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報到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曾為應縣戶籍的證明;
(5)現任應縣范圍內村“兩委”主干由所在鄉鎮出具工作證明;
(6)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明;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下載的《教育部與研究生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學位證明。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6張;
(8)已就業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5.繳費標準
按照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精神,每人收取50元考試費用。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證明。
6.開考比例及崗位核減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不足3:1的,按實際報名人數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崗位被核減、取消的,經核準后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通知。
7.領取準考證
時間及地點:詳見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三位小數。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通過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通知。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考生筆試成績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出現末位成績并列時,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若不達崗位擬招聘人數3倍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若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的,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復審,若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則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65分(含65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在面試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就面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體檢有關事宜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者的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員在村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試用期),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占用鄉鎮事業編制。聘用人員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應縣鄉鎮事業人員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除解聘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情形外,不得通過調動、借調等方式離開村工作崗位。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節放棄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五、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均在應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請隨時關注。
(四)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
(五)參加考試的人員應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咨詢電話:0349-5035245,0349-5022743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2:不能確定為村(社區) “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的15種情形
應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
到村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