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涼山雷波縣面向全縣考調工作人員37人公告
關于雷波縣2021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展選人用人渠道,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干部隊伍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和人數計劃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37名,具體職位見《雷波縣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考調范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雷波縣內各級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和全縣各級公益一類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教育、衛生系統)在編在崗人員。
三、考調條件
(一)所有報考人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報考職位對應的公務員身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事業人員身份;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和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流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發布公告錄(聘)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相關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4.尚在試用期的;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登記
(一)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因報名表所填電話錯誤、關機、停機、換號等導致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報名資料包括:
1.《雷波縣2021年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根據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信息填寫);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審原件收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標準照4張;
4.根據職位具體要求提供對應材料;
(五)資格初審: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年齡審查等相關日期的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2021年10月19日),審查初步結果當面反饋。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調資格。
(六)職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3:1,所有職位達到開考比例即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被取消考調計劃的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五、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個別專業崗位需對專業能力進行測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將在雷波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布。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參考人員筆試有效成績算術平均分的90%,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考調程序。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30日;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考調程序。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六、體檢
根據綜合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中共雷波縣委組織部、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組織實施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如有體檢新規定出臺,按照新規定執行。
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雷波縣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調全過程只遞補一次。
七、考察
根據體檢合格者確定考察對象,由中共雷波縣委組織部、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察。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形式進行。查閱干部(人事)檔案,要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考調資格。
八、試用和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察的情況,確定擬試用人選,并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安排到崗進行為期不少于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結束后,綜合分析試用期間的表現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九、紀律和監督
(一)在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中,凡考試評委、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必須進行回避;
(二)凡在考調過程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在考調過程中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通過弄虛作假或隱瞞情況獲取報名資格、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等情況的,一律取消考調資格,并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相應法律和紀律責任。
監督電話:0834-12380
雷波縣紀委監委:0834-8821131
中共雷波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0834-8857499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0834-8821176
十、本公告由中共雷波縣委組織部、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雷波縣委組織部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