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17人公告
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洞教政〔2019〕24號)和《溫州市洞頭區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洞教〔2021〕10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0名、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7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表》(附表1)。
二、招聘范圍
(一)事業編制教師招聘范圍
1.“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2.各省(市)重點師范大學和第一批被溫州大學錄取的本科應屆師范畢業生;
3.省高等學校省級優秀師范畢業生,或部屬師范院校國家免費師范生,或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4. 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
5.具有洞頭戶籍或原為洞頭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師范畢業生。
(二)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招聘范圍
1.符合事業編制教師招聘范圍的高校畢業生;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師范院校幼兒教育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3.具有洞頭戶籍或原為洞頭生源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愛國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洞頭教育事業作貢獻;
4.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
5.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相應學段學科全國教師資格統考成績合格證;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溫州大學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3日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當天學校安排表
畢業生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或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在報名時進行,根據公告要求,審核畢業生的資格條件。
2.復審:由招聘工作小組在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
(三)組織考核
1.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2.組織考試
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報考人員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每個崗位按不超過1:5比例的確定考試對象,考試分面試和技能考核兩種形式。所有考試對象均需參加面試,報考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和學前教育崗位需參加技能考核。面試和技能考核均按百分制計分,根據考試成績(學前教育崗位考試成績=面試成績*50%+技能考核成績*50%)擇優錄取。
(1)面試:采用課堂試講的形式。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2)技能考核: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和學前教育崗位考核所需技能。
考試設置最低控制線,即面試成績按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予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簽訂協議
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崗位數1:1確定擬簽訂就業協議書對象。應聘者按其報考學科選擇職位,與洞頭區教育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有對象放棄的依次遞補。與區教育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考生出現棄權的,將記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希望廣大考生誠信報考。
(五)體檢考察
簽約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考察程序和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放棄、體檢不宜錄用的,解除就業協議,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放棄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相關規定
1.聘用人員由區教育局落實任教崗位,逾期不報到上崗的,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事業編制教師,在洞頭教育崗位上服務年限不得低于8年。
3.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在2022年7月前將檔案調至洞頭區教育局,在2022年8月1日前不能按規定取得應聘崗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勞動合同制),管理方式和福利待遇參照事業編制教師,按照《溫州市洞頭區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洞教〔2021〕100號)執行。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表
崗位 代碼 |
崗位學科 |
人數 |
學歷專業要求 |
教師資格要求 |
性別要求 |
備注 |
101 |
中小學 語文 |
5 |
本科及以上,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 |
事業編制教師 |
|
102 |
中小學 數學 |
3 |
本科及以上,數學及相關專業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 |
||
103 |
中小學 英語 |
1 |
本科及以上,英語及相關專業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 |
||
104 |
中學 社政 |
1 |
本科及以上,社政及相關專業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 |
||
105 |
學前 教育 |
2 |
大專及以上,學前教育及相關專業 |
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男 |
公辦幼兒園雇員制教師 |
106 |
學前 教育 |
5 |
大專及以上,學前教育及相關專業 |
女 |
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1385882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