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鎮江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第三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結合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和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見《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第三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2021年10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揚中市內各醫療機構事業在編人員,請不要報名應聘。
二、報名和領取準考證
㈠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6:00。
2.報名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附2,貼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崗位表,證書尚未領取的提供成績合格證明,下同)。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轉換成PDF文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于工作時間內致電予以確認,辦理報名手續。報名郵箱為:yzhbzzrsk@163.com,聯系電話:0511-88350766。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應聘者須對照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㈡崗位取消、核減。報名結束,市衛健委填寫《報名情況匯總表》,報揚中市人社局備案。如報名人數不足或無人報名,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公告于2021年10月26日11:30前,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㈢資格復審。報名資格由揚中市衛健委進行初審,由揚中市人社局、衛健委進行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地點:揚中市衛健委組織人事科(揚中市揚子西路86號)。復審所需材料為網上報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㈣領取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在資格復審現場領取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單。
三、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專業知識筆試和專業面試的考試方式。考點設在揚中市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單)。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采用閉卷
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時間為10月26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及黑色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筆試成績于2021年10月26日19:00前在筆試地點和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初定于11月1日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應聘者須確保通訊暢通,招聘單位將于10月 日20:00前電話通知入圍人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合格線。崗位總成績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計算,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
4.其他。應聘人員報名和考試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考試總成績于2021年11月2日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考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如有變動,按省、市有關要求提前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另行補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參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須認真閱讀《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3),提前申領“蘇康碼”,資格復審及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且無干咳等異常癥狀。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揚中市衛健委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衛健委報市人社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審核后,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衛健委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合同另有規定的以合同為準。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再次應聘本系統的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考和錄用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咨詢電話:揚中市衛健委 0511-88350766
揚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監督電話:派駐第五紀檢組 0511-88396296
附件1: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第三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3: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
揚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