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日照嵐山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70人簡章
2021年嵐山區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48號)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嵐山區普通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計劃
本次嵐山區普通公益性崗位共招聘70人,具體招聘職位、條件、待遇等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認定的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其中零就業家庭人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女性四十五周歲以上、男性五十五周歲以上,法定退休年齡以下的失業人員)可直接參加公益性崗位報名;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須一年內接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職業技能培訓或職業介紹服務三次以上(服務記錄應錄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仍未能實現就業的,可以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范圍。
就業困難人員類別具體包含以下類型: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被認定為脫貧享受政策家庭成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父親或者母親;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8、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9、連續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三、報名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交身份證、《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表》、畢業證(上述材料復印一式2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等相關證件和材料,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報名地點: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13號窗口。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
四、招聘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報名材料匯總、審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面試合格分數線應在60分以上。面試后,就業困難人員未能聘用到報名崗位的,可根據崗位的招聘條件在面試合格線以上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調劑一次單位,調劑后,崗位仍未有符合人員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此崗位計劃。
五、聘用管理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被聘用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合計標準按照3984.30元/月執行。本次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續至其退休),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咨詢電話:2612031
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