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普安縣招聘20名幼兒教師簡章
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簡章
為切實加強我縣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有效補充幼兒教師,提升幼兒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2006〕4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幼兒教師緊缺的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及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職位
普安縣2021年計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0名,具體職位詳見《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2019、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普安縣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者或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 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8.招聘普安縣戶籍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仍具有普安縣戶籍的人員報考;
9.定向招聘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2019、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2019、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臨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且仍未解聘的人員視為已落實工作單位;
10.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暫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2021年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且數據狀態為確認通過的截圖,2021年12月31日前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11.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報考所需專業參照《貴州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規定,嚴格按《職位一覽表》上所需具體專業執行,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與所需專業須完全一致。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普安縣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工勤人員;
2.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1 屆應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辭退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期限內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因其他原因受到處分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9.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12.正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3.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1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15.人事檔案不符合組織人社部門相關要求的人員;
1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本次招聘考試職位要求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2:1比例方可開考,若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將對招聘計劃進行調減;調減情況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 年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7:00。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系統(網址:http://47.106.161.20:5237/puanedu),仔細閱讀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考生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考生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考生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考生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復審、體檢等環節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示:考生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
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資格初審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需在提交《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并上傳電子照片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縣招聘辦根據考生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過”確認,并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及職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審核同意后,對考生進行說明并退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考生考試成績無效。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2021年11月3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于2021年11月4日17:00前進行修改,招聘單位11月5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保持暢通。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最后一天報名的考生應適時查看審核狀態),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
4.報名確認及繳費。根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人按100元的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 年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7:00期間登錄“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系統(網址:http://47.106.161.20:5237/puanedu)”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未達到招聘計劃數人員的處理。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職位計劃招聘人數2:1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2:1的比例給予調減。職位調減情況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6.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在2021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7:00內登陸“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系統(網址:http://47.106.161.20:5237/puanedu)”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原則上根據考生所填信息先進行預加分,待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加分確認,對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其加分資格。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3.普安縣戶籍退役士兵加10分;
4.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五、考試、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2.筆試內容及分值。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專業知識,總分值100分。
3.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150分鐘,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政府網站查詢方法:打開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依次點擊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考錄及招聘欄查看。未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二)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
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通知。
1.現場加分確認
現場加分確認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開展。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持在報名系統中打印統一格式的《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加分確認。
逾期未辦理加分確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提交《報名暨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屬于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或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普安縣戶籍的退役士兵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辦負責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通知。資格復審對象,按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末位成績并列的,均參加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本人《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一式2份;
(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1份;
(4)教師資格證書資料(已取得證書的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2021 年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且數據狀態為確認通過的截圖)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本人有效戶籍材料(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縣招聘辦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提交的《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簽上資格復審人員姓名及加蓋單位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招聘辦將依次進行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面試
(一)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對象。
(二)面試方式。面試采用試講(無生模擬課堂)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幼兒園教學相關內容。
(三)面試分值。面試總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另行通知。
(五)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
(六)總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政府網站查詢方法:打開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依次點擊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考錄及招聘欄查看。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再次進行面試確定進入體檢環節對象。體檢對象以縣招聘辦公布的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為準。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在規定時間內無故未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資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不再遞補體檢。
八、選崗
體檢結束后,由招聘辦組織體檢合格人員選崗(選定具體的學校),選崗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九、考察
體檢合格且選定具體崗位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招聘辦組織按照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黔檢會〔2019〕9號)和貴州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要求進行入職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師德表現、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需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屬于《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中限制不得擔任教師的人員;
3.《簡章》中規定的不得報考的人員;
4.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報名時填報不實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
5.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聘用及備案
(一)經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同時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不予調整聘用崗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經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更改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構成回避關系的工作人員,須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考生,無論進入到招聘的哪項程序,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等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各用人單位、招聘辦等參加考試工作的工作人員及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考生在進行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線下對接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做好防疫工作,要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二)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進行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業務咨詢電話:0859-7236355(普安縣教育局政工股)
紀律監督電話:0859—7232166(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
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職位一覽表.xlsx
附件2: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暨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3:普安縣202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線下對接防疫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