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葫蘆島興城市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12人公告
2021年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公告
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建設,圍繞我市鄉村振興人才發展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12名,招聘單位為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崗位設置為專業技術崗位,崗位詳見《2021年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養、專業知識水平,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事業心強,自愿到基層工作,有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學位)條件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相應學科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取得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的考生不限畢業院校。
2.年齡要求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9 日(含)期間出生);
3.專業要求
具體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6.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7.在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統一發布。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報名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材料:
(1)《2021年興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3),考生本人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本人簽名處不得他人代簽,填寫完畢后上交掃描件;
(2)《2021年興城市事業單位公開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報名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4);
(3)身份證雙面清晰照片或掃描件,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清晰掃描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6)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一份,如已離職可提供離職證明。
3.報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xcrsjsyk001@126.com(確保圖片清晰完整,以 jpg 格式發送)。報名郵件以“姓名-崗位”命名。因個人原因造成圖片信息不完整,無法確認報名信息的,視為報名失敗。
(三)資格審核
招聘小組嚴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安排將通過公告形式予以公布。資格審核貫穿考核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參考資格。
(四)考試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面試主要考察擬招聘人才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靈活應變、情緒控制、上進心與責任感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興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面試滿分為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分數。在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成績并列者按照“五優先”原則以序號順序一次進行確定:即①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先;②葫蘆島戶籍優先;③專業技術職稱高者優先;④學歷高者優先;⑤學術成果高者優先。上述“五優先”仍不能確定排序的,通過面試加試予以確定。
2.①外地考生憑普通硬座、硬臥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動車二等座、高鐵二等座(同時有動車和高鐵的乘車區間請優先選擇動車)、與高鐵二等座價格相當的經濟艙機票票根來興全額報銷往返費用。②按照國家差旅費標準報銷面試考核前一晚住宿費用。
3.經考核合格,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統一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興城市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
(五)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等相關規定,由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定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質的三級甲等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并重新組織體檢。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資格審查
對擬考察人員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1.公示
經面試、體檢、資格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興城市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2.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報考資格,不負責報銷相關的交通住宿費用,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資格審查)期間,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工具不暢無法聯系,所致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程序,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所報崗位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
4.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辦理相關手續,最低服務期3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動,不允許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否則視為自動辭職。
本方案由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429-5811005 0429-5889019
附件1:2021年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附件3:《2021年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報名表》
附件4:《2021年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報名人員情況一覽表》
興城市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領域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