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護士105人公告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衛健系統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參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10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分單位選崗表》(附件2,以下簡稱《選崗表》)。《崗位表》、《選崗表》可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專業一致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專業一致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并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八)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合同制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不限崗位。
報名地點: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一樓大廳(灌云縣伊山鎮西環北路1號)。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請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2張;
3.如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畢業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6.護士執業資格證;
7.應屆畢業生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人員可提供成績合格證明;
8.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
第4-8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四)資格審核
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不能通過資格審核。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如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
(五)報名注意事項
1.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好后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在報名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報名。
(六)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七)開考比例
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2,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
(二)筆試
1.筆試范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3.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憑報名時的收費憑證和本人身份證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一樓大廳(灌云縣伊山鎮西環北路1號)領取準考證(應聘人員未及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筆試)。
4.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形式為專業問答和技能測試,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專業問答成績×20%+技能測試×80%,問答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專業問答總分為100分,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仍出現并列,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相關信息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如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加試,視為放棄,后果自負)。考察體檢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應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大專及以上學歷選取崗位不限,中專學歷只能選取鄉鎮衛生院(不含伊山鎮中心衛生院)崗位。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選崗,面試成績相同的,技能測試成績高的優先選崗。情況詳見《選崗表》(附件2)。招聘人員不得選崗有夫妻、直系血親擔任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單位。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灌云縣人民醫院、灌云縣中醫院、灌云縣精神病防治院、鄉鎮衛生院(不含燕尾港鎮衛生院)聘用人員實行簽約工資制,并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燕尾港鎮衛生院聘用人員工資參照同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二)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逾期不能報到上班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負責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0519138,0518-88986000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分單位選崗表.xls
附件3: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4: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