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807人公告
2021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發〔2013〕141號)規定,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21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07名。
一、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間出生);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2019年至2021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9.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范圍及要求
1.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考,招聘崗位中未注明戶籍要求的,戶籍不限;
兵團戶籍人員按照行政區劃和工作所在地可視為當地戶籍(生源);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在當地縣鄉工作的各類國家工作人員、援疆干部、當地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可視同關系人工作所在地戶籍;在當地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可視為服務所在地戶籍;均可報考專門面向塔城地區戶籍(生源)或當地戶籍(生源)招考的職位;
2.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涉及服務期限的均含試用期):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辭職、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提取人事檔案的;塔城地區2018年以來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已解除聘用合同);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赴援疆省市培養學員”等招聘考試及各類訂單定向畢業生,已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未滿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3.后續涉及時間時限的,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3日(含當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
(二)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3日10:00—10月29日18:00 。
(三)繳費時間:2021年10月24日10:00—10月30日18:00 。
(四)模擬考試時間:2021年11月12日10:00-16日17:00。
(五)筆試時間:2021年11月20日10:30-12:00,采取線上筆試方式開展。
(六)成績公布、資格審查、面試等后續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將通過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
三、招考信息發布
公告、公示、政策解答、報名、繳費、成績查詢等考試各環節信息均通過塔城地區政府網或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tc.xjrs.gov.cn/)進行發布。
四、特別提醒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1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2日